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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10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0-037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补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予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岳基琼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9.302009.12.31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772,572,759.24801,540,847.08-3.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602,802,795.74602,362,253.800.07%
股本(股)118,300,000.0059,150,000.001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5.1010.18-49.90%
 2010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10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66,386,551.6927.93%200,955,470.9230.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695,205.3639.14%18,185,541.9421.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33,622,350.56-13.7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1.1357.5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0.00%0.15-11.7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80.00%0.15-11.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2%-2.53%3.02%-6.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82%-3.15%1.89%-6.9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附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73,236.9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7,017,090.8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30,026.43 
合计6,813,827.47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9,708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西藏丹红医药科技有限公司920,888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13,149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88,324人民币普通股
刘赞东38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企业年金中金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中国工商银行369,913人民币普通股
谢庆荣347,951人民币普通股
王秀珍340,700人民币普通股
张元举325,600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组合319,894人民币普通股
许亮231,5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8)其它应付款较期初减少53.72%,主要原因是其它应付款的到期支付;

(9)股本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实施了2009年度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的权益分派方案。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06,661.92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对募投项目投入及无形资产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699,201.3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分配现金股利和支付上市发行费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0年8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结果通知函》,我公司被确定为建设银行2010年度电子回单柜入选供应商(详见2010年9月1日发布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入选建设银行电子回单柜供应商的公告》)。至本期末,此采购事项的框架协议尚在审批过程中,未正式签署。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东,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补建先生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其他股东均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作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张伟、贾勇、夏予柱、杨洪卫、刘禾、余立志、白学川、郝敬霞、陈延明、李力、罗安还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其他上市前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履行承诺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10.00%~~40.00%
2009年度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7,476,058.85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补建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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