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吴长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良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良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幅度(%) |
总资产(元) | 1,539,373,653.67 | 938,093,543.75 | 64.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197,239,254.97 | 323,509,107.77 | 270.08% |
股本(股) | 118,800,000.00 | 88,800,000.00 | 33.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0.08 | 3.64 | 176.92% |
| 201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元) | 191,861,798.51 | 49.14% | 647,771,060.34 | 74.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1,095,958.75 | 110.77% | 100,950,164.09 | 106.4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45,142,882.12 | 252.82%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1.22 | 163.7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105.88% | 1.14 | 107.2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105.88% | 1.14 | 107.2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60% | 2.60% | 26.99% | 10.8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59% | 1.62% | 25.63% | 10.48% |
注: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17,267.2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435,546.00 | 本公司主要是玉环县财政局上市基金补贴、浙江省财政厅09年度第二批中央保持外贸稳定增长专项资金等。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3,035.27 | |
所得税影响额 | -1,037,682.16 | |
合计 | 5,083,631.85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0,178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邓世根 | 299,738 | 人民币普通股 |
徐敏高 | 131,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沈良彬 | 123,628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将勇 | 118,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余雪珍 | 97,636 | 人民币普通股 |
邓联民 | 89,628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汉 | 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全妹 | 65,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智芳 | 58,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罗福仙 | 53,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13,957,133.49 58,032,745.91 96.37 本期购入设备及基建投入较大所致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5,647,133.49 60,383,345.38 91.5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77,818,086.59 32,370,800.18 1376.08 本期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取得募集资金所致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79,920,609.79 38,661,606.97 1141.34 本期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取得募集资金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原材料采购合同:
2010年8月1日本公司子公司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与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签署采购钢材的产品销售合同,合同金额为1580万元。本合同已依约定如期履行。 |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善群、陈菊花、吴长鸿、陈剑峰、蒋亦卿、亚兴投资及实际控制人亲属李绍光、李瑜、叶继明
股东亚兴投资的股东柳守丹、陈杰贤、李绍明、叶春柳、叶春艳、发行人股东吕圣初和中欧创投、持有发行人股东亚兴投资5.17%股权的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黄良彬 | 4、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特别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5、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善群、陈菊花、吴长鸿、陈剑峰、蒋亦卿,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李绍光、吕圣初、李瑜、叶继明、中欧创投及亚兴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双环集团、同信典当和台州齿轮厂(新)均承诺:避免同业竞争。 | 此项承诺均得到严格遵守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50%以上 |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 75.00% | ~~ | 95.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75%-95% |
2009年度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0,120,974.15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受益于国内汽车市场产销量的增长,公司产品结构的调整和市场开拓力度的加大,本年度产品销售收入大幅增长所产生的效益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长鸿
201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