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刘爱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幅度(%) |
总资产(元) | 1,601,658,969.36 | 950,110,855.31 | 68.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962,280,227.00 | 234,388,078.28 | 310.55% |
股本(股) | 98,789,200.00 | 73,789,200.00 | 33.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9.74 | 3.18 | 206.29% |
| 201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元) | 403,679,531.64 | 30.29% | 1,248,844,070.00 | 17.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115,206.25 | 1,000.10% | 57,241,453.89 | 101.0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262,228,531.10 | -17.18%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2.65 | 12.5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800.00% | 0.63 | 61.5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800.00% | 0.63 | 61.5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2% | 1.32% | 9.56% | -36.3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8% | 1.28% | 9.50% | -36.7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9,095.8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1,663.8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00,000.00 | |
所得税影响额 | 50,614.80 | |
合计 | 388,046.81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3,318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银丰证券投资基金 | 1,006,43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泰达宏利市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99,913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 661,59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金鹰行业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49,526 | 人民币普通股 |
西藏丹红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344,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华安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3,69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新363号 | 2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莫海 | 220,577 | 人民币普通股 |
许园伟 | 103,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家卉 | 85,886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92.7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101.0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增长所致。 |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308,293.95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购置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71,680,055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股票发行,收到投资款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于2010年7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将原存放于交通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的“新一代数据中心综合管理系统项目”募投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合计6,981万元,及原存放于上海浦发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平台项目”募投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合计10,445.97万元,一并转入华夏银行北京灯市口支行开设的人民币定期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定期存储,以上工作已于当日转账完毕。
3、公司于2010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为公司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因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 年金融机构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由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公司全体发起人股东 | 2、本公司 112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其他锁定期承诺,按照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3、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刘淮松、刘晓薇、柴永茂、王亚峰、何丹、汪新、冯国宽、王新忠、申龙哲、许诗军、李华锋、郑激运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 履行承诺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 | 1、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本所以及本所所控制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现时不存在从事与太极股份或其子公司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情形,与太极股份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在本所作为太极股份第一大股东期间,本所以及本所所控制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太极股份或其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本所保证遵循关于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规定,确保太极股份独立自主经营,以保证太极股份的资产完整以及人员、业务、财务、机构独立;本所承诺不利用太极股份大股东地位,损害太极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2、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承诺:“本着保护太极股份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将公允的对待各被投资企业,不会利用国有资产管理者的地位,做出不利于太极股份而有利于其他公司的业务安排或决定。若因直接干预有关下属单位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而导致同业竞争,并致使太极股份受到损失的,将承担相关责任。在本集团公司与太极股份存在实际控制关系期间,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 | 履行承诺 |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 30.00% | ~~ | 50.00% |
2009年度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1,500,793.10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1、公司核心竞争力持续提升。
2、公司业务稳定增长。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爱民
201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