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半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已获2010年09月27日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8,213,6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 股派1.350000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10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0年10月2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截止2010年10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0年10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IPO 前限售股份-个人、IPO 前限售股份-法人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城塔下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李响
咨询电话:0797-3813839
传真电话:0797-3813839
六、备查文件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