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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10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359 公司简称:齐星铁塔 公告编号:2010-052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0日上午8:30—9:30在邹平县开发区会仙二路28号公司培训教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10月1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长水先生主持。

  全体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调整2010年度公司与邹平齐星物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关联董事赵长水先生、李维忠先生、陈学同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2010-053号《关于调整2010年度公司与邹平齐星物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详细内容见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59 公司简称:齐星铁塔 公告编号:2010-053

  关于调整2010年度公司与邹平齐星物流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0年度公司与邹平齐星物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形成决议。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赵长水先生、李维忠先生、陈学同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2、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一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中,公司预计2010 年与邹平齐星物流有限公司的货物搬运交易金额不超过130 万元。由于本年度铁塔订单涉及的施工地点与公司距离较远,增加了陆路运输里程,造成了运费超出年初预计的情况,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与邹平齐星物流有限公司的货物运输交易金额已达到年初预计的金额,根据对最后一季度货物运输量的预计,拟将全年货物运输关联交易额度调整为不超过220万元。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邹平齐星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75 万元,法定代表人:赵长水,住所:邹平县城环城北路85 号,经营范围:汽车货运、机械施工、车辆维修、煤炭批发零售、货物搬运、货物装卸、货物仓储(不包括危险品)(凡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为本公司控股股东齐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的企业。截至2009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824.10 万元,净资产-295.78 万元,净利润-328.40 万元(经审计)。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是依据市场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公允。

  四、本次交易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开、合理地确定,本次交易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五、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并遵循公允性的原则,依据市场条件公开、合理地确定,符合股东、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产生负面影响。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保荐机构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额度调整系根据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而进行,且交易价格按照公允性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已经2010年10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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