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03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我要评报 | 我要订报 | 我来提问 | 我来出题 | 我要投稿

返回首页 证券时报网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新闻检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0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10-020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0月19日收到公司总经理范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范勇先生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2010年10月19日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范勇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范勇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平稳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范勇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10-021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0月9日发出通知,并于2010年10月20日在本公司召开六届二十五次会议,公司共有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继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简称“津联热电”)签订《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蒸汽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鉴于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张继光先生、朱文芳女士、胡军先生、屈爱国先生回避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控股子公司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简称“国华能源”)与津联热电签订《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与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蒸汽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鉴于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张继光先生、朱文芳女士、胡军先生、屈爱国先生回避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两项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蒸汽销售价格的调整有利于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华能源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因煤炭价格上涨给热力企业生产带来的压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董事会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网同日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聘任卢兴泉先生为公司新任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公司总经理范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详情请参阅公司董事会同日披露的《关于总经理辞职的公告》),经董事长张继光先生提名,聘任卢兴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国华能源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董事会同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发出《关于公司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董事会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1日

附:卢兴泉先生简历

卢兴泉,生于1952年7月,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天津开发区实业公司、工委组织处主任科员、副处长、企业党委书记,开发区总公司劳动人事处处长,天津开发区自来水公司经理、天津泰达热电公司经理、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拟任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卢兴泉先生不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之日,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 000695 证券简称 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 2010-023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简称“国华能源”)与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简称“津联热电”)于2010年4月19日在本公司签订了2010年全年的《蒸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了2010年度公司、国华能源与津联热电之间的蒸汽销售价格为143.91元/吨(不含税)。(关于上述《蒸汽购销合同》的详情请参阅2010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咨询网上的关联交易公告)。

由于2010年煤炭价格持续高位运行,使蒸汽成本居高不下,在公司积极努力下,经与关联方共同申请,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实际生产成本情况核定了天津开发区热力产品的价格。在此基础上,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国华能源与津联热电经协商于2010年10月19日在本公司签订了2010年《蒸汽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将2010年度公司、国华能源与津联热电之间的蒸汽销售价格调整为158.38元/吨(不含税)。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由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泰达控股”)持有泰达热电公司100%股权、持有津联热电9%股权,同时泰达热电公司、津联热电的法定代表人均为卢兴泉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本公司认为与津联热电的前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由于本公司持有国华能源75%的股权,因此作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华能源与津联热电存在关联关系,所以前述国华能源与津联热电的交易亦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情况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0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六届二十五次会议,公司共有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津联热电签订《蒸汽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控股子公司国华能源与津联热电签订的《蒸汽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四名关联董事张继光先生、朱文芳女士、胡军先生、屈爱国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五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国华能源与津联热电签订的《蒸汽购销合同补充协议》,已经公司董事会的审议通过。除此之外,本次交易还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卢兴泉;税务登记号码:120115722984523 ;注册地址:天津开发区第七大街21号;注册资本:26294万元;经营业务范围为:电力、蒸汽、热水生产、销售及相关的生产技术咨询、服务。天津发展控股有限公司(0882.HK)是津联热电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90.94%。

截至2009年末,津联热电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53亿元,营业收入5.13亿元,净利润 -3518万元。

2.在天津开发区实行区域集中供热、厂网分离模式下,本公司从事热源生产,津联热电从事管网运营,公司销售热力产品给津联热电,彼此互为唯一用户、相互依赖。本公司自2004开始与津联热电发生蒸汽销售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按照2010年4月19日的签订的《蒸汽购销合同》,本公司、国华能源与津联热电之间的蒸汽销售价格为143.91元/吨(不含税);按照2010年10月19日的签订的《蒸汽购销合同补充协议》,2010年度本公司、国华能源与津联热电之间的蒸汽销售价格调整为158.38元/吨(不含税),合同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仍按2010年4月19日签定的《蒸汽购销合同》的约定执行。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

1.关于蒸汽销售价格定价政策

公司与津联热电同属于热力类公共产品生产与销售链条企业,相关成本、利润、产品的社会价格、政府补贴的基本关系构成如下等式:本公司(完全成本+合理利润)+津联热电(除采购成本外的其他成本+合理利润)=产品的社会价格+政府补贴。公司(含子公司国华能源)和津联热电的蒸汽销售价格由双方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颁发的《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协商确定。

2.本次蒸汽销售定价依据

由于2010年国内市场的煤炭价格持续高位运行,而燃煤是本公司热电生产的主要原材料,因此造成了本公司供热成本始终高居不下,在公司积极努力下,经与关联方共同申请,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实际生产成本情况核定了天津开发区热力产品的价格。在此基础上,本公司、国华能源与津联热电经协商签署了《蒸汽购销合同补充协议》,商定将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的交易价格由143.91元/吨调整为158.38元/吨(不含税)。本次蒸汽销售价格调整之后,公司年蒸汽销售价格较原合同价格增加了14.47元。

五、本次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津联热电签署的《蒸汽购销合同补充协议》。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将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蒸汽购销价格由143.91元/吨(不含税)调整为158.38元/吨(不含税)。

本补充协议签署以后,双方按照调整后的价格对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的蒸汽购销进行结算。其他事项按原合同执行。

2.国华能源与津联热电签署的《蒸汽购销合同补充协议》。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将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蒸汽购销价格由143.91元/吨(不含税)调整为158.38元/吨(不含税)。

本补充协议签署以后,双方按照调整后的价格对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的蒸汽购销进行结算。其他事项按原合同执行。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与关联方在区域内互为唯一客户、相互依赖的特殊性,本次《蒸汽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的签定保证了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缓解了因煤炭价格高位运行给热力生产企业带来的压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次价格调整将给公司2010年前三季度增加约 3935万元的主营业务收入,减少约 3639万元的经营亏损。公司已在2010年7月30日披露的《2010年半年度报告》中预告了2010年第三季度业绩:公司预计2010年前三季度累计净利润约-7500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 -0.34元。本次关联交易价格调整后,公司2010年前三季度累计净利润约-3750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 -0.17元。关于公司前三季度业绩的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同日披露的《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七、2010年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

按照本次《蒸汽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的价格计算,预计2010年全年公司与该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73019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由于燃煤是本公司热电生产的主要原材料,因此燃煤价格的持续高位运行给公司控制供热成本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在公司积极努力下,经与关联方共同申请,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实际生产成本情况核定了天津开发区热力产品的价格。在此基础上,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国华能源与津联热电经协商签署了《蒸汽购销合同补充协议》,商定将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的蒸汽销售价格由原来的143.91元/吨调整为158.38元/吨(均不含税),较原合同价格增加了14.47元,此次价格调整将给公司2010 年增加约3935万元的主营业务收入。

我们认为,通过此次蒸汽销售价格调整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因煤炭价格上涨给热力企业生产带来的压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决议表决程序。由于以上议案为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以上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并一致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交易的公平性。在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中,公司、国华能源的蒸汽销售价格经与关联方协商后确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蒸汽购销合同补充协议将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认为,通过此次蒸汽销售价格调整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生产经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因煤炭价格上涨给热力企业生产带来的压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本公司与津联热电签订的《蒸汽购销合同补充协议》;

(2)国华能源与津联热电签订的《蒸汽购销合同补充协议》;

(3)董事会六届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10-024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控股子公司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简称“国华能源”)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的1000万元人民币贷款(由公司提供担保)已经到期,根据国华能源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同意为国华能源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续贷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2010年10月20日,公司董事会第六届二十五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国华能源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国华能源就上述担保事项已签署了《委托担保协议》,本公司与银行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2.公司成立日期:1993年2月22日

3.注册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大街路北

4.法定代表人:范勇

5.注册资本:92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热力、电力,发电系统设备及零配件;电力、热力工程维修服务及其技术咨询服务。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国华能源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国华能源75%的股份。

8.贷款用途:本次贷款用于国华能源的日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

9.截至2010年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单位:人民币元)

⑴ 资产总额:203,123,473.69

⑵ 负债总额: 83,612,173.98

⑶ 净资产总额: 119,511,299.21

⑷ 营业收入: 99,938,561.60

⑸ 利润总额:5,096,232.15

⑹ 净利润: 4,026,639.78

⑺ 资产负债率:41.16%

10.贷款银行对国华能源最新信用评级:CCC级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2.担保期限:一年

3.贷款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4.被担保公司: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5.担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的担保行为,有利于子公司国华能源的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促进国华能源主要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国华能源是本公司唯一的控股子公司,是开展业务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国华能源资产质量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偿债能力较强,本公司为国华能源贷款提供担保风险较小。

公司对国华能源的持股比例为75%,其高级管理人员均由本公司派出,公司对国华能源具有绝对控制权。国华能源另一家股东香港长益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香港长益”)持股比例为25%,贷款银行在对香港长益资产情况进行评估后,认为其担保能力不足,因此未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此外,根据公司与国华能源签定的《委托担保协议》,国华能源将对此次担保事项支付担保总额1.5%的担保费。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全部为控股子公司国华能源提供的贷款担保,除此之外,公司无任何其他担保事项,也无任何逾期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0.19%。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六届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国华能源签订的《委托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10-025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发出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1月16日(星期二)下午2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11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1月15日下午3∶00至2010年11月16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的,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11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一大街27号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合法性和完备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2010年10月20日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完整。

(二)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与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签订《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蒸汽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2.审议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与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签订《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与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蒸汽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

上述提案的详细内容,请见2010年10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公告》等资料。

特别强调事项:无。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以上信函和传真请在2010年5月18日17时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二)登记时间:

2010年11月10日、1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三)登记地点:

本公司证券部(天津市开发区第十一大街27号综合办公楼3层)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电话:022-66202230,联系传真:022-66202232

联系人:王凯先生、窦海滨先生、张向东先生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投票期间,深交所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0695滨能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0695;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元代表议案1,2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一次性对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每一议案相应的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所示:

议案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所有议案100元
公司与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签订的《蒸汽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1元
国华能源发展(天津)有限公司与天津泰达津联热电有限公司签订的《蒸汽购销合同补充协议》的议案2元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申报股数,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决意见种类赞成反对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1股2股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 .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06951元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登录网址: http://wltp .cninfo.com.cn)

(1)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 .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中“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投票系统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方式登录)

(3)进入投票系统后点击“投票表决”,并根据网页提示进行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0年11月15日下午3∶00 至2010年11月16日下午3∶00 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2010年10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五次会议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1日

附: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单位)出席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中所列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10-026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类型:亏损

2.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本报告期

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上年同期

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增减变动(%)
净利润约-4800至―5300万元--4,656.87万元下降3.07%至13.81%
基本每股收益约-0.22至-0.24元-0.21元下降3.07%至13.81%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煤炭价格是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因素,由于2010年以来煤炭价格一直居高不下,使得公司主要产品(蒸汽)的价格不能反应公司经营成本情况。虽然在公司与关联方的共同努力下,天津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实际生产成本情况核定了2010年天津开发区热力产品的价格,将蒸汽价格上调至158.38元/吨(不含税),但调整后的蒸汽销售价格仍然未能覆盖公司经营成本,因此公司原材料成本压力依然较大,预计公司2010年度将继续亏损。

四、其他相关说明

1.由于公司2009年度已经亏损,如果2010年度继续亏损,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13.2.1条的规定,公司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2.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主要不确定因素是燃煤市场价格的变动;

3.因蒸汽销售是公司的主营业务,蒸汽销售价格直接关系着公司的盈利水平,下一步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煤炭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继续积极争取调整公司热力产品的购销价格;

4.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10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声明 © 证券时报网 网站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