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编号:2010-35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8日以邮件的方式通知董事。会议于2010年10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拟聘任于波先生为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对外投资和资本运营工作(简历请见附件);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为充分发挥公司资金优势,提高使用效益,在保证正常结算业务的情况下,投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总额度为人民币6亿元,预期收益率为4.5%;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的议案》。
特此公告。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 年10月23日
附件:
于波:男,生于1970年5月,博士学位。历任:浙江大学电机系、浙江大学经纬电器自动化工程公司营销经理;建行山东省分行重组办、信委办经济师;将军控股有限公司(原将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行部总经理兼综合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兼董秘、山大联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将军典当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省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部长,第三党支部书记。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证券代码:000423 公告编号:2010-36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金融机构理财的概述
1、目的:在保证公司正常结算情况下进行投资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投资金额:投资总额度为人民币6亿元;
3、投资方式和投资期限:
(1)、投资3亿元购买华夏银行“华夏理财-创盈资产池”理财产品,该产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票据资产等金融资金或金融工具。该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2年,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5%,到期后一次性支付本金及收益。
(2)投资3亿元与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订信托合同进行信托理财,信托资金将用于工商银行AA级以上客户贷款,贷款方式为抵押、担保或信用保证。投资期限为1年,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5%,到期后一次性支付本金及收益。
二、金融机构理财的资金来源
金融机构理财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需要履行审批程序的说明
本次金融机构理财投资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四、金融机构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理财的前提是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并能够获得一定收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存在的风险:“华夏理财-创盈资产池”所投资公司债、企业债等,以及所投资信托合同项下的资金使用单位存在不能如期偿还本金及利息的可能,故公司有收益达不到预期和投资本金减值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已制定《金融资产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对风险的控制和风险的监督做了详细的规定,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财务部对本项投资产品的风险进行监控,控制市场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资料;
2、其他相关资料。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编号:2010-37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8日以邮件的方式通知监事。会议于2010年10月21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10-38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11月11日,上午9点;
2、召开地点: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出席对象:(1)截止2010年11月5日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特聘律师及相关工作人员;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有关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10年10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内容。
三、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或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10年11月10日下午5点);
2、登记时间:(1)2010年11月10日上午8点至下午5点;(2)2010年11月11日上午8点至上午9点开会前;
3、登记地点: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35-3264069
传真:0635-3264069、3260786
联系人:王鹏
邮编:252201
2、会议费用: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0月23日
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董事意见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副总经理进行审议,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总经理的提名,提名于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我们认为聘任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程序合法,未发现《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其任职资格合法,高管提名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胜任上市公司高管的职责要求。同意聘任于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吴世农 汪 海 刘洪渭
201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