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胡守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勇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英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幅度(%) |
总资产(元) | 782,841,769.88 | 758,495,173.03 | 3.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468,357,140.96 | 463,219,426.28 | 1.11% |
股本(股) | 172,581,794.00 | 172,581,794.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71 | 2.68 | 1.12% |
| 201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元) | 338,221,377.25 | 19.86% | 828,462,394.60 | 19.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368,194.18 | -7.35% | 8,413,923.65 | 17.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1,405,328.77 | -31.43%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07 | -30.0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0% | 0.05 | 25.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0% | 0.05 | 25.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1% | -7.30% | 1.80% | 15.3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0% | -12.28% | 1.77% | 14.1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66,685.72 | |
所得税影响额 | -36,218.66 | |
合计 | 130,467.06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9,706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1,093,820 | 人民币普通股 |
周翠金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雷时笛 | 67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蔡锡文 | 528,894 | 人民币普通股 |
杨淑杰 | 452,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小苹 | 438,365 | 人民币普通股 |
林克 | 333,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丁朵玲 | 32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肖齐平 | 318,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学东 | 266,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动情况 | 变动原因 |
应收票据 | 21,531,107.63 | 43,885,410.44 | -50.94% | 报告期改变结算方式所致 |
预付账款 | 24,114,131.43 | 41,244,745.27 | -41.53% | 改变支付方式所致 |
存货 | 155,494,235.28 | 82,380,955.51 | 88.75% | 由于原材料价格上升,我公司增加购买原材料所致 |
在建工程 | 25,038,135.62 | 3,882,986.16 | 544.82% | 主要是主要为南沙基地开始建设所致 |
短期借款 | 90,000,000.00 | 70,000,000.00 | 28.57% | 报告期内,公司增加向光大银行和广发银行各借入1000万元借款 |
应付职工薪酬 | 3,397,079.91 | 6,753,783.38 | -49.70% | 主要是2月份发放2009年员工年终奖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23,756,068.48 | 35,602,317.39 | -33.27% | 由于我公司支付了部分预提促销费费用所致 |
少数股东权益 | 2,279,250.52 | 1,563,867.77 | 45.74% | 主要是增加广州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的投资所致 |
项 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情况 | 变动原因 |
其他业务支出 | 2,614,542.08 | 1,979,537.24 | 32.08% | 由于我公司今年增加了出租成本所致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928,004.82 | 3,176,242.28 | -39.30% | 由于我公司增加存货减少了增值税所致 |
营业费用 | 66,352,699.92 | 50,738,054.76 | 30.78% | 由于我公司扩大市场、广告宣传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1,367,698.18 | 290,319.33 | 371.10% | 由于今年应收账款比上年增大,因此我公司相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
投资收益 | 761,044.66 | -1,204,800.46 | 163.17% | 由于今年收到广东奇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146.67万元所致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30,479.34 | 412,265.60 | 125.70% | 今年收到出口退税增加所致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82,652.41 | 1,287,661.46 | 248.12% | 由于今年增加出租收入所致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2,628,938.84 | 66,399,270.23 | 39.50% | 由于今年支付2009年运费所致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1,507,466.66 | 0.00 | ---- | 收到广东奇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22,795,301.28 | 3,165,554.59 | 620.10% | 由于我公司的南沙基地开工投入所致 |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1,280,000.00 | 32,544,000.00 | -96.07% | 主要是上年支付投资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的后续出资款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6,744,573.80 | 1,917,705.30 | 251.70% | 今年分配现金红利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2)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目前已进入全面施工状态,但受广州市政府有关2010年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2010年9月30日至2010年12月22日)控制建设工地扬尘和噪声措施影响,虽然该公司获批准在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不停工,但也只能做部分工程的施工,有可能会拖延施工进度。
(3)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参股的广州市奇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出资128万元,该公司的500万元注册资本已全部注资完毕。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1.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2.高层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 | 1.非流通股股东主要承诺事项:非流通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承诺:非流通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除按照法定的禁售期十二个月内不转让、不交易外,额外承诺在上述法定禁售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非流通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同时承诺:在前述禁售期满后两年(二十四个月)内,其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价格将不低于4.41元/股(若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轻工工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非流通股股东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08年12月30日。2008年11月,非流通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追加承诺,此次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如下: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浪奇(000523)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78,395,049股,在原股权分置改革承诺可上市交易时间(2008年12月30日)的基础上自愿继续锁定两年。自锁定期满(2010年12月30日)后两年(二十四个月)内,其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股份价格将不低于4.41元/股(若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轻工工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2.高层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承诺事项:公司全体高层管理人员承诺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起,连续十二个月每月以月薪总额的15%增持公司流通股份,全体中层管理人员承诺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起,连续十二个月每月以月薪总额的10%增持公司流通股份,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限内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其中高层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还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 1.报告期内,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严格遵守上述承诺。2.报告期内,公司高层和中层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发生变化。报告期末,公司全体高层管理人员共计持有公司股份27300股,公司全体中层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7100股。公司高、中层管理人员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54400股。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无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电话沟通和书面问询。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