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0-030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10月22日上午10:0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光明新区松白路甲子塘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0年10月19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曾胜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5名,独立董事丛蔚、蔡友良委托独立董事曾石泉出席会议,会议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分项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0年10月2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全文刊登于2010年10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深圳证监局《关于对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10]59号)的有关要求,公司为进一步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责任追究机制,制定了《关于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办法全文刊登于2010年10月2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0-031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2日上午11:3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光明新区松白路甲子塘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0年10月19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青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2名,赵晓群监事委托周青伟监事出席会议,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分项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变动的议案》
公司监事赵晓群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在公司继续任职,同时提交辞呈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经公司股东曾胜强提名,监事会同意推荐郭友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赵晓群女士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章程第164条规定,股东大会改选的新任监事就任前,赵晓群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郭友文简历
郭友文:男,47岁,本科学历,讲师。曾任湖南省宁乡师范学校教师,2001年至今在任职于证通电子,现任本公司行政部经理。郭友文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