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高琦聚酰亚胺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高琦")日前接到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编号为吉工信投资【2010】749号文件"关于下达 2010 年度全省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
在该通知所附"2010年度全省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投资计划表"中,长春高琦高性能耐热聚酰亚胺纤维产业化项目获补助资金额度为人民币240万元。
长春高琦在收到上述拨款后,将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将上述拨款分摊计入当期损益,但最终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截至公告日长春高琦尚未收到上述款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