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林国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梅连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应梓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幅度(%) |
总资产(元) | 1,375,227,047.86 | 1,266,972,629.56 | 8.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059,776,525.36 | 1,042,268,233.27 | 1.68% |
股本(股) | 133,900,000.00 | 103,000,000.00 | 3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7.91 | 10.12 | -21.84% |
| 201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元) | 244,848,277.85 | 22.86% | 698,071,299.28 | 33.6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1,222,281.71 | 24.50% | 69,008,292.09 | 35.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53,018,539.23 | -326.56%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1.14 | -229.5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27.27% | 0.52 | -21.2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6 | -27.27% | 0.52 | -21.2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0% | -5.06% | 6.53% | -14.0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5% | -4.21% | 6.59% | -12.67%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71,131.65 | 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57,366.00 | 政府规定的奖励或资助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083,019.97 | |
所得税影响额 | 170,901.46 | |
合计 | -625,884.16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851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3,869,83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1,870,31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78,54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27,90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信达澳银领先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30,07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 | 1,119,09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06,603 | 人民币普通股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 1,016,12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99,939 | 人民币普通股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8L-FH002深 | 849,702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6、本期发生的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了331.32万元,降幅为69.62%,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比上年同期少;
7、本期发生的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上升了155.19万元,升幅为224.72%,主要原因为本期对玉树灾区和广东贫困地区的捐赠增加; |
4、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比上年同期上升了3,000.0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新增流动资金借款;
5、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比上年同期下降了3,767.17万元,降幅为62.91%,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归还了银行借款,而本期支付了2009年度的现金股利。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0年7月26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40000203-2010年(南山)字0078号】,合同约定: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借款3,000万元,借款期限6个月,用于日常营运资金周转。报告期内,上述合同得到了正常的履行。 |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发行前股东 | 2、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梅连清、明春、龙英妮、台建树、韦银瑞、胡振超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其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承诺,未发生违约情况。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实际控制人林国芳、陈国红夫妇 | 2、若应有权部门的要求或决定,发行人需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或发行人因未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其愿在毋须发行人支付对价的情况下承担所有相关的金钱赔付责任。
3、2003年7月,经深圳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深外经贸资复[2003]2590号文批准,富安娜有限公司由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截止变更之日,公司实际经营期不满10年,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公司应退还作为外商投资企业期间曾享受的所得税减免优惠,共计17.09万元。虽然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了相关变更手续,相关机构未提出退还已享受税收优惠的要求,但追缴上述税收优惠的风险仍存在。为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和合法性,公司控股股东林国芳、陈国红夫妇向公司承诺由其个人承担所有应补缴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的义务。 | 报告期内,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承诺,未发生违约情况。 |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 20.00% | ~~ | 40.00% |
2009年度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6,105,281.55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本公司所处的床上用品行业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加上公司市场定位准确,产品结构合理,营销模式新颖,对原材料价格上涨应对有方。因此,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水平稳步提升。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林国芳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