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刘冀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学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学武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幅度(%) |
总资产(元) | 794,244,186.39 | 370,050,922.38 | 114.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709,196,704.27 | 156,488,916.78 | 353.19% |
股本(股) | 77,830,780.00 | 58,330,780.00 | 33.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9.11 | 2.68 | 239.93% |
| 201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元) | 109,533,714.83 | 2.11% | 328,274,782.81 | 17.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665,383.25 | -35.70% | 22,447,117.63 | -18.6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51,796,795.30 | 351.09%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1.95 | 238.0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53.33% | 0.31 | -34.0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53.33% | 0.31 | -34.0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9% | -5.67% | 3.69% | -15.9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9% | -5.67% | 3.69% | -15.9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合计 | 0.00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2,779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深圳市金安顺商贸有限公司 | 392,645 | 人民币普通股 |
于信海 | 135,019 | 人民币普通股 |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31,910 | 人民币普通股 |
林雁 | 1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江鸿 | 107,245 | 人民币普通股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104,058 | 人民币普通股 |
武传芝 | 82,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宋仁琴 | 78,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新英 | 70,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朱克平 | 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6、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较多,主要系本期募投项目支出及收购广海钢丝绳厂产权、对子公司投资等所致。
17、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较多,主要系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大销售、借款合同:2010年1月19日,公司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货物估值5450万元,目前正在履行中;2010年6月30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马鞍山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000万元,期限6个月,担保方式为信用。 |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0年8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2010年9月19日重庆市隆泰稀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了重庆市武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发行前全体股东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刘冀鲁、刘凌云、宫为平、黄学春、唐成宽、吴翠华、袁福祥、赵明、史志民、章大林、陆江还承诺三年锁定期限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离职以后三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且三年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 严格履行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无 |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小于30% |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为: | -20.00% | ~~ | 10.00% |
2009年度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1,674,262.89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由于受原材料价格波动、人工成本增加、管理费用增加、市场竞争激烈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的盈利水平有所波动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冀鲁
201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