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李卫国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颖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炳惠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幅度(%) |
总资产(元) | 1,541,208,016.06 | 1,011,436,040.88 | 52.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529,750,005.79 | 481,587,953.88 | 10.00% |
股本(股) | 158,280,000.00 | 79,140,000.00 | 10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35 | 6.09 | -44.99% |
| 201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元) | 497,463,961.40 | 124.06% | 1,381,163,129.45 | 168.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7,124,694.63 | 70.04% | 71,904,051.91 | 47.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277,100,480.56 | 下降19,354.47%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1.75 | 下降8,850.0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64.29% | 0.45 | 45.1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64.29% | 0.45 | 45.1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26% | 2.44% | 14.22% | 3.4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23% | 2.43% | 14.08% | 3.7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17,604.8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33,638.19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78,324.93 | |
所得税影响额 | -209,356.5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38,850.80 | |
合计 | 724,710.75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6,904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许利民 | 2,258,262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泽军 | 1,570,450 | 人民币普通股 |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999,948 | 人民币普通股 |
广发基金公司-工行-广发主题投资资产管理计划 | 459,937 | 人民币普通股 |
汕头市潮阳区欣正实业有限公司 | 327,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广发基金公司-工行-广发精选分级资产管理计划 | 319,959 | 人民币普通股 |
北京六建美高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3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佟根柱 | 303,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向锦明 | 292,462 | 人民币普通股 |
珠海威尔集团有限公司 | 284,51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9、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205%,主要原因是随生产量增加而支付的原材料采购款以及为储备原材料而支付的款项增加所致;
2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429%,主要原因是公司因经营规模扩大的需要而相应增加流动资金贷款额。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1)公司控股股东李卫国先生及其关联人李兴国先生
(2) 持有公司10.52%股份的股东许利民先生和持有公司4.00%股份的股东钟佳富先生 | (1) 公司控股股东李卫国先生及其关联人李兴国先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 持有公司10.52%股份的股东许利民先生和持有公司4.00%股份的股东钟佳富先生分别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 已严格履行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无 |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 40.00% | ~~ | 50.00% |
2009年度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3,185,563.78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随着公司销售收入的增长公司经营业绩相应有所提高。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卫国
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