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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10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骆志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劲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源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为海南制药增加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增加53.40%为海南制药销售额增加,其他应收款增加55.48%为海南制药和集团总部支付的往来款增加,预收款项减少51.15%为海南制药预收款减少,应付职工薪酬减少95.83%为集团总部支付应付职工补偿款,其他应付款增加41.35%主要是集团总部和海南制药收到的其他往来款增加,专项应付款增加61.73%为海南制药收到科技三项费用。

  营业总收入同比减少78.39%,营业成本同比减少76.62%,销售费用同比减少85.02%,管理费用同比减少61.39%,财务费用同比减少92.74%,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98.37%,净利润同比减少74.55%,原因均为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减少了西安万杰长信医疗发展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80.90%,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81.62%,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55.5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70.8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83.44%,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73.9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67.63%,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73.03%,原因均为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减少了西安万杰长信医疗发展有限公司。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10年7月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公司在农行西安市钟楼支行借款纠纷,经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2006)西中法执证字第15号民事裁定书终结执行,详见2010年7月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3、海南长安制药因在交行海南省分行借款未能及时偿还,交行海南省分行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详见2010年7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4、公司中期业绩预亏公告,详见2010年7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5、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10年8月2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6、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2010年9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7、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详见2010年9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8、公司停牌公告,详见2010年9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9、公司关于青岛齐能化工有限公司对媒体报道情况说明的公告,详见2010年9月1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10、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10年9月2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11、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详见2010年9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12、公司关于召开二0一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2010年9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13、公司二0一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2010年10月1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14、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详见2010年10月1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西安万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自36个月锁定期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长安信息股本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36个月的锁定期满之日起24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7.02元(2006年3月6日股权分置改革提示性公告前30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格的150%)。

  西安万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771,743股限售流通股已被法院强制执行给陕西华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华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原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安万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2)、公司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若公司年度报告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3)、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减扣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4)、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报告期内公司无现金分红情况。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骆志松

  201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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