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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0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张春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伍绍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郑 璧

公司负责人张春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绍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璧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323,394,711.441,332,730,651.20-0.7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732,141,805.58630,019,302.1916.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452.1116.11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37,168,667.32净流出增加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46净流出增加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23,497,908.22197,738,687.6391.4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10.6691.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00.04亏转盈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10.6691.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9427.13增加2.1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221.60亏转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003,089.7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9,664,862.68主要为政府补贴及酒厂拆迁补偿
债务重组损益-25,658,121.32根据法院裁定书确认中谷债权损失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55,203,647.14处置持有的大部分三安光电股票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84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4,141,978.61主要为捐赠支出及酒厂拆迁损失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1,258,834.21主要为处置子公司收益
所得税影响额-51,456,575.7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91,464.90 
合计186,066,062.98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4,40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40,073,385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39,162,184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8,354,569人民币普通股
海南佳扬农业开发有限公司5,371,922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合5,284,109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875,310人民币普通股
海南绿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3,140,646人民币普通股
文传慧2,787,058人民币普通股
海口宜轩实业有限公司2,491,969人民币普通股
海口万和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042,044人民币普通股

§3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本报告期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额增减幅度(%)变动原因
应收账款148,963,323.1581,906,090.9667,057,232.1981.87注(1)
预付款项70,347,081.5722,900,353.1147,446,728.46207.19注(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4,770,000.00178,019,012.00-133,249,012.00-74.85注(3)
长期股权投资53,241,913.837,113,298.8946,128,614.94648.48注(4)
在建工程111,986,117.7738,115,387.1873,870,730.59193.81注(5)
固定资产清理23,876,698.56 23,876,698.56新增注(6)

预收账款93,865,513.8555,685,992.8538,179,521.0068.56注(7)
应付股利18,834,633.8027,648,774.00-8,814,140.20-31.88注(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0015,000,000.00-15,000,000.00-100.00注(9)
长期借款5,934,290.710.005,934,290.71新增注(10)
递延所得税负债15,311,309.4442,587,460.91-27,276,151.47-64.05注(11)
股本298,800,000.00166,000,000.00132,800,000.0080.00注(12)
资本公积143,699,503.85329,246,421.50-185,546,917.65-56.36注(13)
未分配利润246,479,129.7691,369,367.74155,109,762.02169.76注(14)
少数股东权益3,268,031.4671,887.953,196,143.514,446.01注(15)
利润表项目年初至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额增减幅度(%)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994,996,735.49299,146,711.88695,850,023.61232.61注(16)
营业成本823,329,096.47173,377,071.24649,952,025.23374.88注(17)
资产减值损失4,960,889.47-4,699,882.139,660,771.60205.55注(18)
投资收益266,462,481.3575,308,533.45191,153,947.90253.83注(19)
营业外收入11,056,638.107,093,242.693,963,395.4155.88注(20)
营业外支出40,188,785.621,018,638.7439,170,146.883,845.34注(21)
所得税费用37,025,438.251,363,428.7935,662,009.462,615.61注(22)
现金流量表项目年初至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额增减幅度(%)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7,168,667.32-74,609,795.57-62,558,871.75净流出增加注(2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0,817,972.7375,623,632.1285,194,340.61112.66注(2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3,873,939.0614,015,456.99-117,889,396.05净流入减少注(25)
      
注(1)本期销售增加应收货款。
注(2)主要为采购预付款增加。
注(3)本期出售所持的大部分三安光电股票所致。
注(4)主要为本期增加与海南大印合作房地产项目的投资。
注(5)主要为保健酒易地扩产项目新增投入。
注(6)主要为原酒厂拆迁项目产生的待处理资产。
注(7)主要为本期销售预收货款所致。
注(8)本期支付部分流通股股利。
注(9)本期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贷款所致。
注(10)本期子公司老挝椰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新增长期贷款所致。
注(11)本期出售三安光电股票确认收益转出递延所得税负债。
注(12)本期分红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注(13)主要为本期出售三安光电股票确认收益转出资本公积。
注(14)本期盈利增加所致。
注(15)本期新增合并子公司产生少数股东权益。
注(16)主要为贸易和酒类收入增加。
注(17)主要为贸易和酒类收入所对应成本增加。
注(18)主要为上期收回账龄较长的应收款所致。
注(19)主要为出售所持有的大部分三安光电股票收益。
注(20)本期主要确认当期酒厂拆迁项目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注(21)本期主要为酒厂拆迁支出损失、中谷糖业集团的债务重组损失以及捐赠支出。
注(22)本期盈利预提企业所得税所致。
注(23)主要为本期购货支出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注(24)主要为本期出售所持有的大部分三安光电收到款项和收到酒厂拆迁补偿余款。
注(25)主要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新增贷款。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0年9月2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对广东中谷糖业集团的债权确认受偿公告》。

根据2010 年8 月27 日广东中谷糖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制定的《广东中谷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及《关于广东中谷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人资格和破产债权数额的(汇总)审核报告》的确定,对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债权确认为普通债权,确认金额为 147007933.26 元。《重整计划》第六项:债权受偿方案的规定,第一次清偿时间为自《重整计划》经湛江中院裁定批准之日起45 日内。每位普通债权人可领取的清偿款=普通债权额×28.35%×50%。第二次清偿时间为自《重整计划》经湛江中院裁定批准之日起120 日内。每位普通债权人可领取的清偿款=普通债权额×28.35%×50%。重整计划通过债权人表决并经湛江中院批准后生效。

2010 年8 月27 日召开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2010 年8 月31 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9)湛中法院民破字第13—18 号裁定批准了《重整计划》。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1、现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即送股完成之日)起,至少在24个月内不在交易所上市竞价交易;2、自上述限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且在此24个月内,只有在任一连续5个交易日(公司全天停牌的,该日不计入5个交易日)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前最后一天的收盘价(若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的时候,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方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

公司第一大股东自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之日至今未违反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本年度出售三安光电股票及销售收入增长,可能影响本年度累计净利润有较大幅度增长。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现金分红。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春昌

2010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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