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0-078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10月11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0年10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保荐人对《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整改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人对《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分别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监事会及保荐人对《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分别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欧洲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在欧洲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经理工作细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财务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Ο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0-080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欧洲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20万欧元,在欧洲设立全资子公司。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0年10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欧洲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3、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投资主体介绍
投资主体为本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 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GEM HIGH-TECH EUROPE CORPORATION(暂定名,以最终注册为准);
注册资本:120万欧元,公司出资比例100%;
公司地址:法国;
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后,公司以自有人民币资金换汇,作为对子公司投资的资金来源;
主营业务:塑木型材、钴镍粉体等的贸易与销售(暂定,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关于全资子公司的其他情况,待公司设立之后另行公告。
四、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塑木为欧洲消费者广泛采用,成为开放的市场,市场容量在30万吨以上,目前年从中国大陆进口5万吨以上,欧洲市场前景良好。
(1)在欧洲设立塑木仓储、物流与塑木销售展示中心,便于向欧洲消费者直接导入塑木产品,开拓欧洲市场;
(2)建立一定量的仓储,便于与欧洲本土制造商直接竞争,提高交货速度,缩短交货周期,提高欧洲市场占有率;
(3)搞好售后服务。
2、设立子公司存在的风险
法国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内地存在一定区别,公司在境外设立子公司,需要尽快熟悉并适应当地的商业和文化环境,这将给法国公司的设立与运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除前述风险外,不存在其他重大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一Ο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0-081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0年10月22日,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1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葛亮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
三、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Ο一Ο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