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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10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10年第三季

  基金管理人: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0年10月26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0年7月1日起至2010年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3月26日起正式生效,截至2010年9月30日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0年3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图示日期为2010年3月26日至2010年9月30日。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中关于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和投资限制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90%-95%,其中,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90%。本基金投资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以本基金成立之日为准;新增或变更以刊登新增/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披露日为准;

  2、本基金的证券从业年限以基金经理进入证券业务相关机构的工作经历为时间计算标准。

  4.2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已实行公平交易制度,并建立公平交易制度体系,已建立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公司已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报告期内,公司所管理的各投资组合之间不存在投资风格相类似的投资组合;公司没有管理的投资风格相似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表现差异超过5%之情形。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可能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是3月26日,根据基金合同,建仓期在9月25日结束。在基金成立之初,A股市场面临众多的压力,如中国经济转型调结构和高通涨的挑战,房地产行业政府调控结果的不确定性,以及对海外经济二次探底的担忧。本着基金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本基金采取了在建仓期内缓步建仓的策略。在第三季度,主要是7月份,本基金主要由于仓位的原因,投资收益低于基准。后来在对市场的反弹形势有了新的认识之后,我们迅速调整了投资策略,使得在本季度后两个月,基金收益率与基准基本持平,较好地实现了跟踪指数的投资目标。

  随着三季度市场行情的演变,我们对中国的宏观经济,海外经济形势,以及市场的流动性都有了新的认识。尽管中国经济转型和调结构已是大势所趋,但我们看到政府保增长的决心并未因此而减弱,因此调结构对中国经济成长性的负面影响比前期的市场预期要轻微。美国近期承诺的量化宽松政策缓解了市场对发达国家经济二次探底的担忧,从而为A股市场营造了相对良好的外部环境;而且其它主要经济体国家货币政策转向宽松也会利好A股市场的流动性。美元的持续贬值将会造好资源品乃至整个周期性行业股票,这将使以大盘股和周期类行业为主的本基金受益。根据国资委最新的精神,其主导的央企之间的合并重组预计会在本年度下半年加速进行,预计这会是央企100指数基金成份股业绩表现的另一个催化剂。

  本基金的建仓期已结束,后续我们将按照基金合同的指引,严守指数基金的投资目标,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追求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之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着长信一贯的“真诚坦率,认真负责”的态度,规范运作,力求以良好的业绩来回报基金持有人。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0年9月30日,本基金单位净值为0.960元。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6.3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涨幅为8.30%。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8.2 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8.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8.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8.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5.8.6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基金的文件;

  2、《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4、《长信中证中央企业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5、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种公告的原稿;

  6、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资格批复文件。

  7.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住所。

  7.3 查阅方式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cxfund.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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