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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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宋广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铭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彭碧宏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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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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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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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报告期末“08保利债”债券持有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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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公司第三季度简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有在建拟建项目128个,总占地面积2860万平方米,权益容积率面积4231万平方米。报告期内公司新拓展项目13个,扩征用地两幅,新增权益容积率面积421万平方米。
本年1-9月份公司新开工面积649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71万平方米,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67.01%和42.34%;在建面积1506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43.47%;实现房地产销售签约面积482.83万平方米,销售签约金额413.96亿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3.09%和28.02%。
本年1-9月份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2.87亿元,实现净利润22.91亿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367.89亿元,净资产270.78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8.92%。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原因之一是期末预收账款高达468.28亿元,占总负债的43.38%;负债总额中有息借款566.90亿元,占总资产的41.44%,实际负债水平合理;公司一年内到期借款余额43.35亿元,占有息借款的比例仅7.78%,短期偿债压力较小。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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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已于2010年3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0年4月20日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03年5月,保利集团、保利南方集团、上海三利分别与本公司签署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协议》,承诺避免与本公司发生同业竞争。该承诺在报告期内得到了有效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广菊
201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