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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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曹德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向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雪玉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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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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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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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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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货币资金减少主要是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b、应收票据增加主要是由于客户用商业汇票还款而增加的库存票据。
c、预付款项增加主要是因为销售增长,而相应增加的原辅材料采购预付款项。
d、其他应收款减少主要是收到福清浮法三线部分设备转让款所致。
e、存货增加主要是因为销售增长,原辅材料储备及产成品相应增长所致。
f、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少主要是于2010年完成股权收购后,瀚德密封由合营公司变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g、在建工程增加主要是因为本报告期收购重庆万盛浮法公司股权,重庆万盛浮法项目增加14,893万元。
h、短期借款增加是由于销售增加而增加的流动资金借款。
i、应付票据增加主要是因为销售增长,原辅材料采购相应增加,开立国内信用证、承兑汇票所致。
j、应交税费增加主要是进项留抵减少及因本公司所属子公司利润增长而使企业所得税增加。
k、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l、其他流动负债减少是因为偿还2009年一期短期融资券8亿元本金及支付其利息所致。
m、长期借款减少主要是因为偿还到期的银行借款所致。
n、其他非流动负债增加主要是福清浮法收到三线项目技术升级改造补助款。
2、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原因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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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营业收入增长主要是汽车玻璃销售增长所致。
b、营业成本增长主要是汽车玻璃销售增长所致。
c、销售费用增长主要是因为销售增长所致。
d、财务费用减少主要是因为偿还银行借款,优化债务结构,以及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降低融资成本所致。
e、资产减值损失减少是因为去年同期,子公司福耀海南浮法玻璃有限公司以45,000.00万元出售截止2009年3月31日财务报表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科目项下的全部资产(目标资产账面原值为86,482.19万元,账面净值为67,680.51万元)。并按目标资产6月末账面净值66,499.21万元与目标资产的转让总价款45,000.00万元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1,499.21万元所致。
f、营业外收入减少主要是去年同期子公司美国绿榕收到反倾销退税184.4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260.16万元所致。
g、所得税费用增加主要是本公司部分所属子公司从税收减免期过渡到正常纳税期,以及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所致。
3、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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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3,806.39万元,主要是公司加快货款回笼所致;
b、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1,531.91万元,主要是本报告期收购重庆万盛浮法100%股权、瀚德密封51%股权以及福清浮法三线技改、购置连续式溅射镀膜线及其他新增项目投入所致;
c、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6,492.27万元,主要是本报告期偿还及支付2009年一期短期融资券本息82,520万元以及分红派息34,050.77万元。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达到上述比例的,董事局应当向股东大会作特别说明。
若存在公司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股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德旺
2010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编号:临2010-022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5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0年10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召集。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发出表决票9张),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收回表决票9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审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申请1.80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五年;为其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三年。授权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借款有关的保证合同、凭证等各种法律文件。详见担保公告。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编号:临2010-023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
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23,000万元人民币,累计担保23,0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2010年9月30日,本公司为下属直接、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5,000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申请18,000万元人民币固定资产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五年;为其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三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浮法”) 注册成立于2009年4月,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11,2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75%;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出资3,7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5%。经营范围:日熔化600吨级优质浮法玻璃生产,产出透明和本体着色玻璃,特种玻璃,特殊品种(如超白、超薄、在线Low-E)等玻璃的生产,平板玻璃深加工及其技术开发,以及上述产品的销售。(国家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应经专项审批的,未获得审批前不得经营)。重庆浮法现正处于开办期。截止2010年9月30日,重庆浮法资产总资产为18,948.5269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4,234.8557万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为14,713.6712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额度:固定资产项目贷款18,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5年。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3年。
四、董事局意见
董事局认为:为重庆浮法提供担保,系为保证重庆浮法项目建设的需求,保证公司快速地形成汽车级浮法玻璃的生产能力,缓解公司汽车级浮法玻璃外部采购的压力,提升公司的竞争力。为重庆浮法担保的风险低,安全性高。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为止,本公司为下属直接、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5,000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的银行贷款也不存在逾期的情况。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