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D06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我要评报 | 我要订报 | 我来提问 | 我来出题 | 我要投稿

返回首页 证券时报网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新闻检索

3 上一篇   2010年10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傅少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一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晏本立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期末13368.02万元,较年初增加159.79%,主要是应收大客户款项增加。

  预付账款:期末24895.60万元,较年初增加94.85%,主要是预付的原材料款增加。

  其他应收款:期末20356.34万元,较年初增加102.88%,主要是期末期货保证金和海关进口矿增值税保证金增加。

  在建工程:期末39636.60万元,较年初增加135.33%,主要是循环经济直接炼铅项目投入增加。

  短期借款:期末297195.04万元,较年初增加87.85%,主要是公司为增加流动资金而增加的银行借款。

  预收账款:期末39945.95万元,较年初增加89.76%,主要是提前收到客户预付的款项增加。

  未分配利润:期末24801.40万元,较年初减少46.52%,主要是本期亏损及分配股利所致。

  营业收入:本期844478.60万元,同比增加39.16%。主要是锌及锌产品销量增加及铅锌等产品价格上涨所致。

  财务费用:本期13459.70万元,同比增加47.25%,主要是直接浸出炼锌项目结转至固定资产,利息费用化所增加的利息支出。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6853.92万元,同比增加235.47%,主要是存货跌价损失的增加。上半年,全球基本金属价格一路下滑,从7月初开始,铅锌价格有所回升,但至9月末部分存货的预计可变现净值仍低于账面成本,因此公司对存货计提了相应的跌价准备。

  营业外收入:本期2045.69万元,同比增加89.18%。主要是进出口公司收到的财政贴息补助增加。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13664.37万元,同比减少18679.92万元,减少372.44%。其中:由于电、煤焦、材料价格上涨、折旧费用增加及铅锌价差缩小等减少利润9798.38万元,由于直接浸出炼锌项目结转至固定资产、利息费用化所增加的利息支出等减少利润4318.81万元,由于期末部分存货可变现价值低于账面成本计提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等减少利润4810.82万元。

  报告期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8653.41万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987.15万元,主要是原材料增加、预付的原材料款增加及期货保证金、进口矿增值税保证金占用资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999.76万元,主要是公司对循环经济项目的投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3338.20万元,主要是公司为增加流动资金和循环经济项目投资而相应增加的银行借款。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将2009年的利润采取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分配,以公司2009年年末的股本总数527,457,9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1.50元(含税)。

  2、现金分红已于2010年6月24日按时执行完毕。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10年10月26日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0-020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0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少武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14名,实际参会董事14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通讯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何献忠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原任财务总监黄一宪先生因年龄原因,退居工作二线,将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经公司总经理曾炳林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何献忠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专项意见:

  一、经审阅会议提交的财务总监候选人何献忠先生个人简历、相关资料,没有发现何献忠先生有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二、公司对何献忠先生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

  三、经了解,何献忠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综上所述,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何献忠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0月25日

  附:何献忠先生简历

  何献忠先生:男,中共党员,1969年3月出生,1991年7月毕业于四川大学数学系,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学位。2002年6月湖南大学会计专业研究生毕业,获会计学硕士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高级会计师。1991年7月至2000年8月先后在株洲冶炼厂(公司前身)浸出分厂、党委组织部、财务部工作。2000年9月至今先后任株洲冶炼厂财务处处长助理、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集团公司财务部副部长、股份公司财务部部长、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正处级)、公司物资采购部部长。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声明 © 证券时报网 网站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