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全体董事均出席了会议。
1.4本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本公司董事长汤业国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春新女士及会计主管人员梁红桃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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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内,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A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业务完成,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财务会计报表的期初数进行了追溯调整。同时在计算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及每股经营净现金流时对分母的股数进行加权平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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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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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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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本公司董事会对2009年财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9年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已在2009年年度报告中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了专项说明。(详见本公司于2010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09年年度报告》)截止本报告日,该等相关事项并无实质进展。
3.2.2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其清欠进展情况
本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其清欠情况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10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10年半年度报告》。本公司正在积极推动有关司法机关加快对已生效案件的执行。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07年3月29日,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顺利实施完毕。本公司大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除履行法定承诺外,其所作的三项特别承诺中,“限售期承诺”已履行,“代垫股份承诺”已履行;“重组及追送股份承诺”,因未在承诺期限内完成对本公司的白电资产重组,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已履行了向无限售流通股东追送股份的承诺。在本公司向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定向发行A股股份购买其白电资产重大资产重组中,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承诺: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的海信科龙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转让,其原持有海信科龙股份与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全部重新锁定36个月不转让。上述承诺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正在履行。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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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报告期内本公司对所持有的华意压缩部分股份进行了减持,共计出售14,895,242股,转出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2,895万元,确认投资收益12,960万元。
3.5.3 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中国证监会核准通过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详见本公司于2010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10年半年度报告》)
3.5.4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拟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5 其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2、报告期内,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
3、报告期内,不存在按交易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3.5.6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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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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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汤业国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五日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公司开展
套期保值业务的专项意见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防范汇率波动的风险;公司制定了《外汇资金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
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圣平 张睿佳
2010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