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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0年10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表决。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2公司负责人杨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波、总会计师王传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育双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1

  §3 公司基本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报告期增加了大唐岩滩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因此对比较期的财务数据进行了调整;

  注2:2010年3月5日,公司向中国大唐集团非公开发行的1.49亿股股份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注3: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0年5月6日,向登记日的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人民币 (含税) 、每股送红股0.1股(含税)、以任意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每股转增0.3股(含税),报告期内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增加800,557,004股,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按照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比较期的财务指标。

  3.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

  货币资金:报告期末余额为134077.90万元,较期初增加194.24%,是因本期新增借款增加且资金尚未使用;

  应收票据: 报告期末余额为15002.14万元,较期初增加150.04%,是因本期以商业汇票收回电费增加;

  在建工程:报告期末余额为168827.27万元,较期初增加69.00%,是因为子公司合山、岩滩、东源风电的在建工程有较大的投入;

  短期借款:报告期末余额为175265.00万元,较期初增加91.76%,是因为本期新增短期借款比较多;

  应交税费:报告期末余额为15609.65万元,较期初增加249.89%,是因为本期末计提的税费尚未缴纳;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报告期末余额为12365.00万元,较期初减少68.39%,是因为长期借款的到期还款所致;

  长期借款:报告期末余额为1065419.76万元,较期初增加33.70%,是因为本期新增长期借款比较多;

  实收资本(或股本):报告期末余额为228044.95万元,较期初增加54.10%,是因为岩滩公司重组定向增发和2009年度送股、转股所致;

  资本公积:报告期末余额为27275.34万元,较期初减少89.14%,是因为并购岩滩公司引起;

  盈余公积:报告期末余额为34761.49万元,较期初减少62.70%,是因为并购岩滩公司引起及2009年度利润分配;

  (2)利润表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为-8077.51万元,同比减少1013.60%,是因为琅东基地办公楼项目减值的转回;

  营业外收入:本期为13440.46万元,同比增加6166.96%,是因为收到淘汰落后产能的政府补助和琅东基地办公楼赔款。

  (3)现金流量表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为17077.83万元,同比增加219.85%,是因为收到琅东基地办公楼赔款;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为129622.61万元,同比增加118.60%,是因为火电电量比上年增加较多,购买的燃煤较多;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为87428.57万元,同比增加165.34%,是因为在建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本期为246127.53万元,同比增加16.40倍,是并购岩滩公司所致;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本期为624630.26万元,同比增加98.30%,是因为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4.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收购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拥有的岩滩水电公司70%股权的重大重组行为是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本公司股改时做出的承诺内容之一;2010年2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95号),2010年3月5日该项重大资产重组完成。

  4.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本公司股改方案中承诺:1 、其所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 、大唐集团将桂冠电力定位为大唐集团在广西红水河流域的唯一水电运作平台,以桂冠电力为运作平台整合大唐集团在广西境内的水电资源; 3 、大唐集团支持桂冠电力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2006 年下半年启动通过定向增发将岩滩水力发电厂注入桂冠电力的工作,并争取在 2007 年完成。同时,根据公司的需要,逐步将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发电资产注入桂冠电力;4 、大唐集团将提议桂冠电力 2006-2008 年连续三年的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不含以前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的50% ,并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报告期内采取非公开发行股份并结合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大唐集团持有的岩滩公司70%股权的重大重组方案已于2009年12月22日获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09年第39次工作会议有条件审核通过。2010年2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95号),2010年3月5日该项重大资产重组完成。

  2009年12月,"大唐集团承诺,待龙滩水电站按照400米正常蓄水位方案全部建成投产发电后,启动将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发电资产逐步注入桂冠电力的工作"。目前,此项尚无具体时间表。

  其他承诺事项均已履行或正在履行。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0年4月22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每10股派现金红利1.1元(含税)并送红股1股(含税);以任意盈余公积按每10股转增3股(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5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0年5月6日,红利发放日为2010年5月12日。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执行完毕。本次现金分红17917万元,占2009年度公司净利润34551万元的51.86%。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庆

  2010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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