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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0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证券代码:601318 编号:临 2010-056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办公15、16、17、18层
股票上市地点: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H股 香港联合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国平安
股票代码:A股 601318

H股 23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林芝新豪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林芝地区生物科技工业园大厦305室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0755-82117302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0年10月25日

特别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概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林芝新豪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丽君
设立日期:1992年12月30日
注册地:林芝地区生物科技工业园大厦305室
公司注册资本:205,000,000元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受托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代理、委托投资;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企业形象策划(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及限制项目)。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5426002000288
税务登记证号码为:542600686825778
股东结构股东: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工作委员会,持股比例95%;

股东:林芝景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0755-8211730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林丽君董事长中国深圳
吴君文董事中国深圳
林轼董事中国深圳
霍建梅董事中国深圳
陈五华董事中国深圳
李文明董事中国深圳
范杰民董事中国深圳
曾和平总经理中国深圳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长林丽君女士,现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无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之一,公司名称于2010年9月由“深圳市新豪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林芝新豪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份于2010年3月1日起开始上市流通。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0年2月22日致函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对所持有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份在上市流通日起未来五年内进行减持,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信息披露义务人在2010年2月28日所持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30%。信息披露义务人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严格按照前述承诺继续减少其在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股权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76,767,433股A股股份,占其总股本7,644,142,092股的4.93%。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均为流通股,目前没有被质押、冻结情况发生。

二、本次股权减持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89,592,366股A股股份,均为流通股,占其总股本7,644,142,092股的5.1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824,933股A股股份,占其总股本7,644,142,092股的0.17%。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月份买入数量(股)买入价格区间(元/股)卖出数量

(股)

卖出价格区间(元/股)
2010年5月
2010年6月
2010年7月
2010年8月
2010年9月
2010年10月12,824,93358.19—65.81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0年10月25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深圳
股票简称中国平安股票代码6013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林芝新豪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西藏林芝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口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口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口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口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口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继承 口 赠与 口

其他 口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389,592,366股 持股比例:5.1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后数量:376,767,433股 变动后比例:4.93%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口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口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口 否 口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问题是 口 否 口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口 否 口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口 否 口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0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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