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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0年10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吉林省辽源民营经济开发区友谊工业园区)
公司股本形成与历次变化情况

  保荐人暨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八楼

  释 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民、张永侠夫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前述承诺期满后,王民、张永侠夫妇还承诺在王民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王民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作为本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前述承诺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截至2010年6月30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5,232,071.22元。

  三、需要特别关注的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原料为铝锭和废铝,铝型材的销售价格随铝锭价格波动而波动。公司铝锭采购价格主要参考上海长江现货市场价格确定,废铝收购价格一般随铝锭价格波动并与铝锭价格保持一定价差。公司产品销售主要采取“基准铝价+加工费”的定价原则,发行人与客户确定的基准铝价一般采用以下几种方式(1)客户付全款的情况下,以订单日前某段时间的上海长江现货铝平均价格为准。(2)客户预付部分货款的情况下,以订单日前某段时间的上海长江现货铝平均价格为准,但若订单日与发货之间铝锭价格变动超过1,000元/吨,则以发货日前一段时间的上海长江现货铝平均价格为准。

  如果未来铝锭价格短期内发生大幅波动,将影响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因此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订单式销售、加强库存管理、缩短交货周期等措施规避原材料波动风险。

  (二)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利源收购系依法批准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1]78号《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2008年12月31日之前,享有免征增值税的税收政策。利源铝业作为废旧物资使用企业,可按废旧物资采购额的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自2009年1月1日起取消上述政策,并变更为在2010年底以前,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缴纳的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政策,其中,2009年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按70%的比例退还给纳税人,2010年按50%的比例退还。

  报告期内废铝为发行人主要原料之一,主要用于生产建筑型材和部分低档工业型材。高档工业型材、建筑型材和需要后续深加工的型材几乎不使用废铝为原料。废铝的烧损率和熔炼成本远高于铝锭,因此废铝价格一般低于铝锭一定幅度,否则铝加工企业将不会使用废铝。目前电解铝市场总体产能大于市场消费量,废铝的可替代性强,即使未来取消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政策,废铝与铝锭将始终保持合理的价差,再生资源企业向下游转移税负成本的能力有限。废铝和铝锭的市场自我调节机制始终存在,公司未来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将合理采购部分废铝为原料。

  2010年上半年公司废铝采购比重大幅下降至8.89%,公司在废铝使用比重大幅度减少的情况下,实现净利润4,392.67万元,同比增长84.25%,占2009年全年的81.97%。剔除上半年收到2009年返还增值税因素后净利润为3,704.61万元,同比增长55.39%,占2009年全年的69.13%。反映出废铝用量减少和退税比例下调对公司盈利能力未产生实质影响。

  如果2010年后再生资源增值税优惠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将引起废铝市场价格的波动,可能对发行人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但是发行人一方面通过业务规模扩大增加毛利总额;另一方面通过不断开发高档产品和延伸深加工产品链,增强盈利能力,以应对废铝采购成本增加的不利影响。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1、中文名称: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LIN LIYUAN ALUMINUM CO., LTD.

  2、注册资本:7,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王民

  4、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08年11月18日

  5、住 所: 吉林省辽源民营经济开发区友谊工业园区

  6、邮政编码: 136200

  7、电 话: 0437—3166501

  传 真: 0437—3166501

  8、互联网网址:http://www.liyuanlvye.com/

  9、电子信箱: liyuanxingcai@sina.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本公司是经吉林省商务厅吉商审办字[2008]187号《关于辽源利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辽源利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11月18日,本公司在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为:220000400007827,注册资本7,000万元。

  (二)发起人

  本公司发起人为王民、张永侠等23名自然人及新企投资、江苏新潮、上海赛捷。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

  (三)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本公司系由利源集团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设立后,原利源集团拥有的资产、负债、权益均由本公司承继,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辆、房屋建筑物、商标等资产均已过户至本公司名下。

  (四)公司股本形成与历次变化情况

  ■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拟发行的股份及发行前后股本构成

  本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7,000万股,本次拟发行2,3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9,360万股,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21%。

  ■

  (二)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民、张永侠夫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前述承诺期满后,王民、张永侠夫妇还承诺在王民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王民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作为本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还承诺:前述承诺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中,王民与张永侠系夫妻关系,王坤系王民妹夫,除此之外,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本公司经营范围是制造铝合金散热器、铝塑管;生产铝材、铜材、塑材、铝板带并销售产品;制作、安装铝制品及铝门窗;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服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的除外);经营本企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本公司主要从事各种铝合金型材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建筑铝型材、工业铝型材、深加工铝型材等铝合金型材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轨道列车、消费电子电器、机电设备、电力、医疗器械、建筑等领域。

  (二)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本公司产品销售不采取代销方式,而是采用直销(由公司直接销售给终端客户)与经销(公司销给经销商后由其自行销售)相结合的销售方式。

  其中,工业材及深加工材基本通过直销,部分建筑材也直接销售给下游大型门窗、幕墙企业,比如沈阳远大等。直销方式有利于建立长期、稳定的客户渠道,能有效地提高产品销售价格,实现效益最大化。

  部分建筑材通过经销商向零散性终端用户进行销售。经销方式有利于发挥经销商在当地的销售网络优势,提高公司资金运作效率,实现规模最大化。

  公司与常年客户签订产品销售的框架协议,约定全年供需数量、规格、定价方式等要素,供需双方根据框架协议,以传真或网络形式确定每批产品的发货数量和规格,并按照约定组织生产、发货、结算、回款,提供一切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

  (三)所需主要原材料

  本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为铝锭、铝棒、废铝,另外需要少量合金(镁锭、锰剂、铁剂、铜剂等)、涂料等。

  (四)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目前,我国铝型材行业生产企业众多,产业集中度较低,没有一家企业占有显著的市场份额,也没有一家企业能够对整个产业的发展产生决定性影响。据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统计,截止到2008年底,中国约有680家铝型材生产企业,全年产量818万吨,平均产量1.2万吨,平均规模偏小,小企业较多,在低附加值产品领域存在过度竞争的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处于高速成长期,产能从1.2万吨快速扩张到6万吨,产量从1万吨快速增长到4.6万吨,占全行业总产量的比重提高到0.49%,增长率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铝型材行业存在产能分布的地域性,因受运输成本等因素影响,行业内存在一定销售半径的制约,通常的销售半径为500公里。因此公司虽然在国内市场占有率不高,但在东北三省及华北地区,产能、产量、销量、收入、盈利等指标均处于前列,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五、发行人主要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情况

  1、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10年6月30日,本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固定资产质量良好,主要为生产经营所需机器设备与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总体成新率较高,固定资产净值占原值的比例为79.82%。

  2、主要设备情况

  ■

  3、房屋产权情况

  公司生产及办公用房均为自建或购买取得,产权明晰,已全部取得了所有权证。截至2010年6月30日,公司已取得了35项房屋所有权证书,总建筑面积为121,775.25平方米。公司房屋所有权具体情况如下:

  ■

  ■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商标

  截至2010年6月30日,本公司拥有注册商标两例,分别为“■”“■”,注册号为第3125508号和第3125509号,核定使用商品均为(第6类),有效期限均为:2003年05月28日至2013年05月27日。

  2、专利

  截至2010年6月30日,公司已获受理专利申请4项,具体情况如下:

  ■

  3、土地使用权

  截至2010年6月30日,本公司现拥有土地使用权2宗,总面积为167,218平方米,均以出让方式取得。公司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

  六、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王民、张永侠夫妇。除本公司外,王民夫妇及直系亲属均未投资或控制其他企业,因此,公司目前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公司按照劳动合同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劳动报酬。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无其他经常性关联交易。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王民、张永侠夫妇向公司无偿提供部分借款,用于补充公司运营资金及生产经营需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2008年8月6日,上述关联交易经过利源集团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之日,上述所有借款已经偿还完毕。

  (2)收购子公司股权

  为了减少并规范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关联交易,2008年7月22日,利源集团与张永侠签订转让协议,受让张永侠所持利源装潢30万元出资;2008年6月12日,利源集团与利源收购的股东签订协议,受让其所持利源型材收购站的全部出资。鉴于截至2008年6月底利源装潢的净资产为-27.29万元,截至2008年5月底利源收购的净资产为-247.07万元,因此上述两次转让均为0价格转让。转让完成后利源收购和利源装潢变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民张永侠夫妇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具体情况为:

  ■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亦不存在关联交易。

  2010年1月8日,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系控股股东无偿对公司提供资金、担保等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履行了法定批准程序。

  3、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近年来,公司加大项目建设力度,随着新项目不断建成投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逐渐扩大,对资金的需求量也逐步增加,公司依靠单一的银行借款融资渠道已逐渐难以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在此情况下,控股股东王民、张永侠向公司提供部分借款,有效地缓解了本公司的资金压力,对公司稳定、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本次发行前,王民、张永侠夫妇合计持有本公司50.89%的股份,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王民先生系吉林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辽源市第六届人大常委;辽源市龙山区第七届人大常委;吉林省首届“创业之星”;吉林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吉林省优秀管理人才;吉林省劳动模范;吉林省劳动力资源开发促进会理事;辽源市工商业联合会第六届执委会副主席。

  张永侠,女,汉族,1960出生,2001年11月至2008年11月历任利源有限监事、监事会主席。

  九、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

  (四)主要财务指标

  ■

  【注】1、【注】2:披露口径均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十、管理层简要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

  报告期内,随着销售收入及经营业绩的迅速增长,本公司资产总额亦呈快速增长的态势,体现了公司良好的成长性。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金额及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0年6月30日,本公司共拥有各类资产84,443.4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064.01万元,占总资产的36.79%;非流动资产53,379.41万元、占总资产的63.21%。

  (1)报告期内公司呈现高速发展趋势,主营业务规模、盈利能力实现了快速增长,营业收入、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了40.4%、39.49%,与之相对应的资产规模也不断提高,2010年6月末资产总额较2007年年初增加了37,781.78万元,增幅80.97%。

  (2)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占资产总额的比重较大,但呈逐年下降趋势。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是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2007年至2010年6月末非流动资产分别为48,883.68万元、48,950.67万元、52,560.90万元、53,379.41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快速发展,不断提升设备技术水平,近年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特别是2007年以来设备投入加大,新建了大型挤压生产线,建设了新的厂房,生产能力不断扩大,公司生产能力从1.2万吨增加到6万吨。

  2007年至2010年6月末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0.29%、75.2%、65.74%、63.21%,呈逐渐下降趋势,公司资产结构不断改善,主要是公司近三年一期盈利能力不断增强,累计净利润达到16,657.75万元,公司为了长期发展将留存收益用于扩大再生产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比重快速增加,公司资产流动性不断加强。

  公司2007年至2010年6月末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71%、24.80%、34.26%、36.79%,呈快速上升趋势。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占比上升主要是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公司留存收益不断增加公司资产的流动能力。

  2、负债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负债金额及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负债规模也相应增加,从负债结构看,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较高,2007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及2010年6月30日,公司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7.57%、43.44%、61.03%、39.49%,2010年上半年,为节约财务费用,公司调整了负债结构,将部分长期借款转为短期借款。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较强的盈利能力使公司的偿债能力得到不断的提高。

  2007年起,公司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方式来解决发展中的部分资金需求, 2008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升至56.56%;

  2009年公司募投项目启动,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方向,获得了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专项支持贷款1.2亿元(8年期)。同时国家宽松货币政策的实施,本公司获得了吉林银行中长期借款5,000万元,2009年12月31日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增至61.03%。

  2010年公司调整了负债结构减少了部分长期借款,增加了部分短期借款,流动负债比重有所上升。

  3、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

  (1)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2007年、2008年、2009年末和2010年6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26、0.68、1.36、0.99,流动比率呈总体增长趋势,同期速动比率分别为0.17、0.35、1.20、0.81,同样呈现上升趋势。

  2009年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对比如下:

  ■

  【注】同行业数据均出自上市公司年报或招股意向书,下同。罗普斯金2009年因首次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到账,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有大幅提高。

  公司2008年集中资金建设60MN挤压机生产线和部分厂房,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2009年公司调整了资产负债结构,同时公司盈利能力强,获取现金能力强,全年经营性现金流量达到1.55亿元,资产流动性有了明显提高。

  (2)资产负债率

  2007年、2008年、2009年末和2010年6月末,本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87.93%、65.97%、65.90%和64.40%,呈下降趋势,表明公司偿债能力不断增强,财务风险逐步降低。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资产负债率适中,财务结构稳健,有利于公司维持较强的融资能力。

  (3)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

  2007年度至2010年1-6月,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7,847.63万元、11,364.49万元、14,375.23万元、8,867.11万元,金额较大且逐年增长,说明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42、2.2、2.52、4.83倍,说明可以足额偿还借款利息,具有较高的长期偿债能力。

  4、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

  公司报告期内一直执行“订单销售、预收部分货款”的销售政策,每笔销售均伴随着相应金额的现金流入,且公司利润持续增长,保证了良好的经营活动现金流,资金周转情况良好。

  (二)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变动趋势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全部为主营业务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近三年复合增长率达到了40.4%,公司2009年销售量4.59万吨,比2007年1.85万吨增长了1.48倍。

  从主营业务的变化趋势可以看出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销售收入实现了快速增长,公司成长性突出。

  2、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分析

  (1)收入按产品类别分部

  公司近三年一期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工业型材、建筑型材的生产销售,报告期内随着产能扩大,建筑型材和工业型材同步增长,工业型材比重增速超过建筑型材,同时深加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增加是报告期公司销售收入快速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

  (2)销售收入按地区分部

  公司近三年一期销售收入按地区划分列示如下:

  ■

  公司产品目前的主要市场是东北、华北地区。铝型材产品由于受运输成本的影响,存在运输半径问题,公司主要产品销往东北地区、华北地区。公司产品品牌优势明显,已突破500公里的运输半径限制,在华中、华南、西南等地区均实现了销售突破,体现了公司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

  2008年公司60MN挤压机投产后,深加工型材对外出口销售量增加较快,反映公司在新市场的开拓方面取得明显成效。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的投产,公司产品在东北、华北、出口地区的竞争力将进一步得到加强。

  3、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原因分析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1)2008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

  2008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2007年增加30,749.59万元,增幅为77.29%。销售增长的主要因素是公司8条大中型挤压生产线相继在2007、2008年投产,公司生产能力从2.9万吨(加权)增加到4.5万吨(加权),公司产销量均有大幅度提高。

  (2)2009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

  2009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2008年增加7,895.25万元,增幅为11.19%,。增长的主要原因有:1、销售量增加,2009年承接了部分受托加工业务,公司自产和受托加工销售量合计45,924.55吨,比2008年增加了13,365.86吨,增长41.05%。2、因

  (下转B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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