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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0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通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投资者需求,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即日起,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行”)开通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释义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二、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旗下通过农行代理销售的开放式基金可进行相互之间的转换。包括: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工银核心价值股票”)、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工银货币”)、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工银精选平衡混合”)、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工银稳健成长股票”)、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工银红利股票”)、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前端收费模式(以下简称“工银增强收益债券A前端”)、B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工银增强收益债券B”)、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工银添利债券A”)、B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工银添利债券B”)、工银瑞信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工银大盘蓝筹股票”)、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工银沪深300指数”)、工银瑞信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工银中小盘股票股票”)、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工银双利债券A”)、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工银双利债券B”)。其中,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B类之间,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B类之间,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B类之间未开通转换业务。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与其他基金不能转换。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将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通过农行开展基金转换业务。

三、业务办理地点和时间

投资者可以通过农行的相关营业网点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基金转换时除外)。

四、基金的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基金转换只能在相同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份额之间进行。即前端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另一只基金的前端模式份额,后端模式下的基金份额只能转换为另一只基金的后端模式份额。投资者在提交基金转换业务时应明确标示类别。目前,工银核心价值股票、工银精选平衡混合、工银稳健成长股票、工银增强收益债券A前端、工银增强收益债券B、工银红利股票、工银添利债券、工银大盘蓝筹股票、工银沪深300指数、工银中小盘股票、工银双利债券基金均只采用前端收费模式, 工银货币的收费模式目前也默认为前端收费模式。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用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4、转入基金时, 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5、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最低转换申请份额均不得低于500份基金份额。如果某笔转换申请导致转出基金的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基金最低保留余额限制,则转出基金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将被同时赎回。

6、本公司旗下偏股型基金(工银核心价值股票、工银精选平衡混合、工银稳健成长股票、工银红利股票、工银大盘蓝筹股票、工银沪深300指数、工银中小盘股票)与工银货币基金之间转换适用于以下相对应的转换费率。

(1)从偏股型基金转入工银货币

工银核心价值股票、工银精选平衡混合、工银稳健成长股票、工银红利股票、工银大盘蓝筹股票、工银沪深300指数、工银中小盘股票转入工银货币持有期限转换费率
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1年以内0.5%
1年(含1年)到2年0.25%
2年以上(含2年)

(2)从工银货币转入偏股型基金

工银货币转入

工银稳健成长股票、工银红利股票、工银大盘蓝筹股票、工银中小盘股票

转换金额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赎回费率
100万元以下1.5%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1.0%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0.8%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1000元/笔

工银货币转入

工银核心价值股票、工银精选平衡混合

转换金额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赎回费率
100万元以下1.5%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1.0%
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0.8%
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1000元/笔

工银货币转入

工银沪深300指数

转换金额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赎回费率
100万元以下1.2%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0.9%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0.6%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1000元/笔

7、本公司旗下偏股型基金之间转换适用于以下相对应的转换费率。

工银核心价值股票、工银精选平衡混合、工银稳健成长股票、工银红利股票、工银大盘蓝筹股票、工银沪深300指数基金、工银中小盘股票之间的转换持有期限转换费率
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1年以内0.5%
1年(含1年)到2年0.25%
2年以上(含2年)

8、本公司旗下偏股型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债券型基金之间的转换适用于以下相对应的转换费率。

(1)从偏股型基金转入债券型基金

工银核心价值股票、工银精选平衡混合、工银稳健成长股票、工银红利股票、工银大盘蓝筹股票、工银沪深300指数、工银中小盘股票转入工银增强收益债券A前端、工银添利债券A、工银增强收益债券B、工银添利债券B、工银双利债券A、工银双利债券B持有期限转换费率
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1年以内0.5%
1年(含1年)到2年0.25%
2年以上(含2年)

(2)工银增强收益债券A前端、工银双利债券A转入偏股型基金

工银增强收益债券A前端、工银双利A转入工银核心价值股票、工银精选平衡混合、工银稳健成长股票、工银红利股票、工银大盘蓝筹股票、工银中小盘股票转换费率
转换金额申购补差费率赎回费率
100万元以下0.7%持有时间1年以内为0.1%,持有时间在1年以上(含1年)2年以内为0.05%,2年以上(含2年)为0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0.5%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0.3%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

工银增强收益债券A前端、工银双利债券A转入工银沪深300指数转换费率
转换金额申购补差费率赎回费率
100万元以下0.4%持有时间1年以内为0.1%,持有时间在1年以上(含1年)2年以内为0.05%,2年以上(含2年)为0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0.4%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0.3%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

(3)工银添利债券A转入偏股型基金

工银添利债券A转入工银核心价值股票、工银精选平衡混合、工银稳健成长股票、工银红利股票、工银大盘蓝筹股票、工银中小盘股票转换费率
转换金额申购补差费率赎回费率
100万元以下0.7%持有时间在30天(含30天)以内为0.2%,持有时间30天以上1年以内为0.1%,持有时间在1年以上(含1年)2年以内为0.05%,2年以上(含两年)为0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0.5%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0.3%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

工银添利债券A转入工银沪深300指数转换费率
转换金额申购补差费率赎回费率
100万元以下0.4%持有时间在30天(含30天)以内为0.2%,持有时间30天以上1年以内为0.1%,持有时间在1年以上(含1年)2年以内为0.05%,2年以上(含两年)为0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0.4%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0.3%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

(5)工银增强收益债券B、工银双利债券B转入偏股型基金

工银增强收益债券B、工银双利债券B转入工银核心价值股票、工银精选平衡混合、工银稳健成长股票、工银红利股票、工银大盘蓝筹股票、工银沪深300指数、工银中小盘股票转换金额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赎回费率
100万元以下1.5%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1.0%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0.8%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1000元/笔

工银增强收益债券B、工银双利债券B转入工银沪深300指数转换金额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赎回费率
100万元以下1.2%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0.9%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0.6%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1000元/笔

(6)工银添利债券B转入偏股型基金

工银添利债券B转入工银核心价值股票、工银精选平衡混合、工银稳健成长股票、工银红利股票、工银大盘蓝筹股票、工银中小盘股票转换金额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赎回费率
100万元以下1.5%持有时间30天(含30天)以内为0.2%,持有时间在30天以上为0。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1.0%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0.8%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1000元/笔

工银添利债券B转入工银沪深300指数转换金额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赎回费率
100万元以下1.2%持有时间30天(含30天)以内为0.2%,持有时间在30天以上为0。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0.9%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0.6%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1000元/笔

9、本公司旗下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之间的转换适用于以下相对应的转换费率。

(1)工银添利债券A转入工银增强债券A前端、工银增强债券B、工银货币、工银双利债券A、工银双利债券B

工银添利债券A转入工银增强债券A前端、工银增强债券B、工银货币、工银双利债券A、工银双利债券B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在30天(含30天)以内为0.2%,持有时间30天以上1年以内为0.1%,持有时间在1年以上(含1年)2年以内为0.05%,2年以上(含两年)为0

(2)工银添利债券B转入工银增强债券A前端、工银双利债券A

工银添利债券B转入工银增强债券A前端、工银双利债券A转换金额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赎回费率
100万元以下0.8%持有时间30天(含30天)以内为0.2%,持有时间在30天以上为0。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0.5%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0.3%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1000元/笔

(3)工银添利债券B转入工银增强债券B、工银货币、工银双利债券B

工银添利债券B转入工银增强债券B、工银货币、工银双利债券B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30天(含30天)以内为0.2%,持有时间在30天以上为0。

(4)工银增强债券A前端转入工银添利债券A、工银添利债券B、工银货币、工银双利债券A、工银双利债券B

工银增强债券A前端转入工银添利债券A、工银添利债券B、工银货币、工银双利债券A、工银双利债券B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1年以内为0.1%,持有时间在1年以上(含1年)2年以内为0.05%,2年以上(含两年)为0

(5)工银增强债券B转入工银添利债券A、工银双利债券A

工银增强债券B转入工银添利债券A、工银双利债券A转换金额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赎回费率
100万元以下0.8%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0.5%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0.3%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1000元/笔

(6)工银增强债券B、工银双利债券B、工银货币之间的转换

工银增强债券B、工银双利债券B、工银货币之间的转换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赎回费率

(7)工银增强债券B转入工银添利债券B

工银增强债券B转入工银添利债券B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赎回费率

(8)工银货币转入工银增强债券A(前端)、工银双利债券A、工银添利债券A

工银货币转入工银增强债券A(前端)、工银双利债券A、工银添利债券A转换金额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赎回费率
100万元以下0.8%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0.5%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0.3%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1000元/笔

(9)工银货币转入工银添利债券B

工银货币转入工银添利债券B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赎回费率

(8)工银双利债券A转入工银增强收益债券A前端、工银增强收益债券B、工银添利债券A、工银添利债券B、工银货币。

工银双利债券A转入工银增强收益债券A前端、工银增强收益债券B、工银添利债券A、工银添利债券B、工银货币持有期限转换费率
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1年以内0.1%
1年(含1年)到2年0.05%
2年以上(含2年)

(9)工银双利债券B转入工银增强收益债券A前端、工银添利债券A

工银双利债券B转入工银增强收益债券A前端、工银添利债券A转换金额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赎回费率
100万元以下0.8%
100万元(含)至300万元0.5%
300万元(含)至500万元0.3%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1000元/笔

10、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11、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2、如遇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基金转换费用的构成同样适用于前述规则,即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13、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A=[B×C×(1-D) /(1+G)+F]/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 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例:某客户将10,000份工银货币转换成工银双利债券(假设工银双利债券当日份额净值为1.05元)。工银货币份额净值为1元,无累计未付收益;赎回费为零,申购补差费率为0.8%。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申请份额×转出基金份额净值=10,000×1=10,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0%=0元

转出净金额=转出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率)=10000/(1+0.8%)=9,920.63元

申购补差费(外扣)=转出金额-转出净金额=10,000-9,920.63.22=79.37元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申购补差费=0+79.37=79.37元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申购补差费=10000-79.37=9920.63元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9852.22/1.05=9448.22份

五、转换的业务规则

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以《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为准。

六、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11-9999,010-58698918

电子邮件地址: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七、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八次分红公告

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8月31日正式生效。截至2010年10月19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4170元,本基金可分配收益为815,924,287.5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向本基金持有人进行第八次收益分配,以截至2010年10月19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派发红利。现将分红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方案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以2010年10月19日的可供分配收益为基准,本基金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15元。

二、分红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10年10月29日。

2、红利发放日:2010年11月1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10年10月29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0年11月2日。

三、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0年11月1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2010年11月1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0年11月2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当日有效申购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有效赎回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权益登记日当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811-9999、010-58698918)查询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10年10月28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无效。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5、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拆分后面值或拆分后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拆分后面值。

6、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七、咨询办法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010-58698918。

3、本基金销售机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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