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 年10月25日收到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关于更换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因原指派的保荐代表人杨建伟先生工作变动,不再负责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信证券决定由保荐代表人信蓓接替其持续督导工作,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刘兴华先生和信蓓女士,持续督导期至2012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保荐代表人信蓓女士简历:
信蓓,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一部总经理助理,管理学硕士、注册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01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作为主要项目人员参与完成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0202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36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00240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