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8名,参与表决董事8名。会议内容同时通知了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本次董事会前已审议并同意本议案提交董事会。
以上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报告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二、《关于向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向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5亿元,该5亿元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注资,使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增至13亿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全权办理增资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有关事宜。
本次增资事项根据本公司的《公司章程》不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具体实施时,将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向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向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增资4.5亿港元(或等值其他货币),使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至6.8亿港元;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全权办理与增资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相关的具体事项。
本次增资事项根据本公司的《公司章程》不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具体实施时,将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公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