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0年10月27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0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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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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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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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年11月5日至201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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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2009年11月9日生效,至本报告日未满一年。
2、本报告期,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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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信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投资人,保护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制定和修订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公司防范内幕交易管理办法》、《利益冲突管理办法》等风险管控制度。公司使用的交易系统中设置了公平交易模块,一旦出现不同基金同时买卖同一证券时,系统自动切换至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规定,采取了对指数的被动复制策略,将年化跟踪误差和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均控制在了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之内。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量化分析的基础上,采取了适当的组合调整策略,应对农业银行快速进入指数后成份股构成及权重的变化,基本实现了预期的效果。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跟踪误差主要源自标的指数中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两只股票限于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无法投资而必须寻找其他股票进行替代。本基金管理人在量化分析研究基础上,采取了相应的替代策略,并不断根据市场最新情况对替代方案进行调整,以达到尽可能降低跟踪误差及偏离度的目标。
在报告期内,部分权重股票连续停牌,并造成基金估值调整,亦对基金的跟踪误差产生了比较明显的放大作用。三季度后期这些股票复牌后,这一影响随之消失。
在报告期内,个别交易日的大额申购赎回等其他因素也对基金的跟踪误差及偏离度产生了一定影响,本基金管理人亦在日常管理中通过选择适当的策略尽力克服了这些不利影响。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三季度本基金净值增长率13.86%,波动率1.28%,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13.79%,波动率1.2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四季度,我们判断宏观经济运行将基本保持平稳,沪深300指数的波动性总体上将与三季度相仿,但部分时段可能会有所加剧。明年1月初指数将迎来新一次成份股变化,在四季度末时,基金组合需要提前进行相应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继续秉承被动复制策略,并以量化分析研究为基础,克服个别成份股无法投资、基金日常申赎及成份股调整等各种因素造成的不利影响,将基金的跟踪误差及偏离度尽可能保持在较低水平。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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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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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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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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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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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只股票原为指数投资持有,2010年7月1日沪深300指数调整时被列为非成份股。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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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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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基金该报告期内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均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和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8.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范围。
5.8.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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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8.5.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8.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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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只股票原为指数投资持有,2010年7月1日沪深300指数调整时被列为非成份股。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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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设立的文件;
2、《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4、《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7.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处。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在支付工本费后,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印件。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