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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0年10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10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0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鹏华信用增利债券A:

  ■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指数收益率

  2、鹏华信用增利债券B:

  ■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指数收益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0年5月31日至2010年9月30日)

  1.鹏华信用增利债券A:

  ■

  注:1、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5月31日生效,截至报告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六个月,仍处于建仓期。

  2、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对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非国家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股票等权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2.鹏华信用增利债券B:

  ■

  注:1、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5月31日生效,截至报告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六个月,仍处于建仓期。

  2、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对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非国家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股票等权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无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固定收益类公募基金中,鹏华普天债券、鹏华丰收债券、鹏华信用增利同属于债券型基金,但三者在投资范围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造成业绩差异。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并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0年三季度债券市场先涨后跌,市场总体上涨,信用债表现突出。期限结构方面,短期债券收益率有所下降,中长期债券收益率上升,收益率曲线趋向陡峭化。7、8月份,由于经济数据下滑,货币环境较为宽松,债市持续上涨;9月公布的经济数据较为强劲,而通胀水平逐渐攀升引发了加息预期,同时临近季末,诸多因素导致债市出现调整。与二季度末相比,交易所上证国债指数上涨了0.86%,银行间中债总财富指数上涨了0.82%。

  本基金在三季度积极投资信用债,少量投资央票,久期控制在适中水平,取得了较好收益;9月卖出了部分长期债券,同时加大了对短期融资券的投资力度,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债市调整对基金资产的不利影响。在股票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相对谨慎:新股申购坚持理性报价,主动投资则精选个股。三季度股票市场上涨较多,权益类资产比例偏低拖累了本基金的业绩表现。鉴于银行转债具有较好的投资价值,我们进行了较大比例的投资。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三季度信用增利债券基金A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0%,信用增利债券基金B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0%,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0.8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0年四季度,我们认为债券市场机会与风险并存,总体谨慎乐观。由于发达经济体经济复苏缓慢甚至可能出现反复,而国内经济结构调整仍有待时日,人民币小幅升值是大概率事件,因而国内货币环境仍将较为宽松;四季度CPI指数可能冲高回落,保持在相对温和的水平;经过9月份的调整,债券收益率上升较多,投资价值较高,尤其是短期融资券等信用债。但由于全球流动性泛滥,通胀水平可能超预期,而经过长期牛市,部分投资者兑现收益,对债市可能有不利影响。基于这种判断,四季度我们将继续保持适中的久期配置,适时投资短融等信用债。

  对于权益类市场,我们认为目前整体估值基本合理,但不同板块之间差异较大,部分板块估值偏低。虽然国内经济形势仍存在不确定性,为控制通胀预期货币政策可能继续适度收紧,四季度股市大幅上涨的可能性不大,但由于美日等发达经济体仍继续实行极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人民币升值导致热钱流入,同时国内实际利率已经明显为负,股票等资产价格可能会在资金推动下走高,部分行业和个股可能会有较好表现。

  组合投资方面:在久期配置上,我们将坚持平衡收益与风险的原则,将组合久期维持在适中的范围;在类属配置上,将继续以信用债为主,重点投资中短期品种;积极投资可转债。四季度我们将适当提高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精选个股,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稳健增值。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股票。

  5.8.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8.3 其他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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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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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第3季度报告》(原文)。

  7.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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