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0年10月27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10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0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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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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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本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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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09年10月14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到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二条:基金的投资(三)投资范围规定的各种比例,投资于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组合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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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制定并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公平交易制度的范围包括所有投资品种,以及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包括: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加强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等。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无其他投资风格与本基金相似的投资组合,因此未进行业绩比较。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0年7月初,A股市场展开了一轮估值修复行情,进入了以2600至2700为中枢的箱体震荡状态,多空双方的激烈博弈使得8月至今市场波动较为剧烈。
在报告期内,我们通过自行开发的量化投资管理系统,在发生申购赎回、停牌、配股、增发、分红等事件时对投资组合进行必要的调整,将本基金的跟踪误差控制在合理水平。7月1日沪深300指数进行了成分股定期调整,我们通过流程化的解决方案使得基金平稳度过调整期。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98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3.8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3.79%。报告期内,本基金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之内。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在宏观经济层面,近期的数据表明经济领先指标已经见底,经济增速逐步企稳,通胀也将到达年内高点。政策层面主要的不确定性来自于房地产,尽管调控至今房市成交量回落,但价格仍然坚挺,近期更有量价齐升的迹象。地产可能进入新的博弈期,市场对更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担忧,将一定程度压制大盘的走势。综合来看,短期内平淡的经济数据和政策的不确定性,无法对市场形成趋势性支持,较大概率仍然是延续前期整理状态;中期来看,待经济和政策的风险释放完毕后,大盘有望震荡上行。
在报告期内,大小盘结构进一步分化,上证指数盘整期间中小板指行情仍然延续,政策方面的扰动也使得银行、地产等权重板块不断下挫。后期将有大规模的限售股解禁,前期涨幅较大的小市值个股可能存在大幅调整的可能,届时也会给整个市场带来一定的震荡。在小盘股风险较大,大盘股受悲观情绪压制难以表现的现状下,主要的投资机会可能集中在防御性的消费类板块和部分低估值的周期性中盘股方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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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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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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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3.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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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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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5.8.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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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8.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8.5.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未有流通受限情况。
5.8.5.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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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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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2010年9月27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公告,路志刚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本基金基金经理职务,本基金由现任基金经理周毅先生单独管理。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8.1.1 中国证监会批准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设立的文件
8.1.2 《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8.1.3《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8.1.4《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8.1.5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8.1.6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8.1.7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8.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