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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0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0-58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合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曾披露同意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建设)与惠州市惠阳区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储备中心)签署合同一事。(相关公告详见2010年9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目前,倍特建设已与储备中心签署合同。合同约定,储备中心以单价465元/平方米收回倍特建设位于惠阳市秋长镇西湖乌边水地段43344平方米土地(国土证号:惠阳国用(99)字第13210500018 号)。

  由于外部开发条件的变化等种种原因,倍特建设在1999年从其他企业取得上述土地后,未能对该宗土地进行开发。2008年,倍特建设收到《闲置土地清查通知书》(惠市国土资(惠阳)(闲置)[2008]82号)。该通知书表明,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拟认定该宗土地为闲置土地。惠州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委托惠州市粤惠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宗土地进行评估。惠州市粤惠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估价报告书载明,该宗土地证载面积为43344平方米,道路占用面积为8344平方米,评估面积为35000平方米,总地价为1925万元,以该总地价为基础扣除450万元清场费后建议盘整总价格为1475万元。据此,该宗土地单价为340元/平方米。经多次协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同意以单价465元/平方米(合计2015.496万元)收回该宗土地。之后,倍特建设与储备中心签署了合同。因该宗土地作价低于土地成本739.644万元,该事项对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0-59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4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平兴董事长,吴正德、马红、王培金、栾汉忠、陈家均、周友苏、吕先锫董事出席了会议,薛晖独立董事因公未能出席会议,特书面委托吕先锫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平兴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会议同意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就惠阳市秋长镇西湖乌边水地段43344平方米的土地(国土证号:惠阳国用(99)字第13210500018号)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39.644万元。

  二、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0-60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4日以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岳玉兰监事会主席,李小波、李继勤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岳玉兰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同意控股子公司成都倍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就惠阳市秋长镇西湖乌边水地段43344平方米的土地(国土证号:惠阳国用(99)字第13210500018号)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39.644万元。

  二、《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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