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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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夏增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晓丽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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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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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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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A、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同比重大变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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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货币资金本报告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257,142,556.86元,增加比例为48.21%,增加原因系公司收到发行短期融资券款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本报告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878,637.09元,减少原因系公司出售基金所致。
(3)应收票据本报告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99,676,856.80元,增加比例为178.91%,增加原因系本期应收账款票据结算业务增加所致。
(4)应付票据本报告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95,293,932.71元,增加比例为209.09%,增加原因系公司增加应付账款票据结算业务、有效节约资金成本所致。
(5)预收账款本报告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1,836,219.09元,减少比例为60.50%,减少原因系本报告期末公司实现预收款业务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本报告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947,607.15元,增加比例为68.35%,增加原因系公司计提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所致。
(7)应交税费本报告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4,359,302.11元,增加比例为44.72%,增加原因系企业本报告期末实现所得税增加所致。
(8)应付利息本报告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2,543,141.74元,增加比例为203.71%,增加原因系本报告期末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9)长期借款本报告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94,924,790.61元,增加比例为445.76%,增加原因系公司调整长短期借款结构所致。
(10)少数股东权益本报告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8,010,159.71元,减少比例为36.47%,减少原因系母公司收购无锡吉华个人股份所致。
B、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项目同比重大变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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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报告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338,859.32元,增加比例为37.78%,增加原因系公司本报告期末实现增值税较上年同期增长,致使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较上年同期同比例增加所致。
(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报告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714,008.98元,减少原因系本期将以公允价值计价的基金出售,将前期累计确认公允价值的金额按照会计政策转入投资收益所致.
(3)投资收益本报告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1,168,407.63元,减少比例为65.19%,减少原因系上年同期出售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4)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4,583,287.55元,减少比例为92.04%,减少原因系上年同期收到政府补助并确认营业外收入所致。
(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报告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82,614,800.22元,增加原因系公司本期销售收入增加、产能开满导致公司产品生产成本降低所致。
C、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项目同比重大变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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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末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68,192,891.59元,增加比例为198.83%,增加原因系公司净利润增加、应付款项较年初增加、应收帐款减少回笼资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末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2,373,140.88元,减少原因系公司上年同期出售长期股权收回投资金额较大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末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44,124,831.14元,增加原因系公司本年收到发行短期融资券款及调整负债结构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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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0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21,6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26,080,000.00元,剩余484,205,628.84元转至以后年度分配。2010年7月2日上述方案实施完毕。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增文
201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