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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0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564 证券简称:西安民生 公告编号:2010-046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02,9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38%。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0年10月29日。

3、本次限售股份股改限售承诺已于2007年3月13日(含该日)到期,因未及时完成证券账户的登记工作不能流通。公司再次提示还未办理完成证券账户登记的股东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以便维护自身权利。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获得5股的转增股份,非流通股股东以此获取上市流通权。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2006年3月6日,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2006 年3月14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西安市化工进出口公司法定的最低承诺,即: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严格履行
陕西省机械进出口公司
西安翰德电力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西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0年10月29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102,9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38%。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持有限售股份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冻结的股份数量(股)
西安市化工进出口公司17,16017,1600.0191%0.0080%0.0056%
陕西省机械进出口公司17,16017,1600.0191%0.0080%0.0056%
西安翰德电力电器制造有限公司17,16017,1600.0191%0.0080%0.0056%
西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51,48051,4800.0573%0.0240%0.0169%
合 计102,960102,9600.1145%0.0480%0.0338%

注:限售股份总数为89,898,468股,无限售股份总数214,413,366股,公司总股本304,311,834股。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本次变动数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比例股数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89,897,34329.54%-102,96089,794,38329.51%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1,1250.0004% 1,1250.0004%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89,898,46829.54%-102,96089,795,50829.51%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214,413,36670.46%102,960214,516,32670.49%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214,413,36670.46%102,960214,516,32670.49%
三、股份总数304,311,834100.00%304,311,834100.00%

2、有限售条件股份情况说明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限售到期日
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股改承诺导致的限售51,805,15851,805,1582011年3月14日
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承诺导致的限售33,964,76233,964,7622013年1月25日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所持公司股份锁定导致的限售1,1251,125董监事、高管离任期满6个月
未完成证券账户规范登记导致的限售4,127,4234,024,463由股东完成证券账户规范登记而定
合 计89,898,46889,795,508 

公司再次提示还未办理证券账户登记的股东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以便维护自身权利。

联系部门: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及传真:029-87481871

地址:西安市解放路103号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号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的日期该次解限涉及的股东数量该次解限的股份总数量(股)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总股本的比例(%)
第1次2007年3月9日2,434,0330.9003%
第2次2007年9月14日175,808,8772.1487%
第3次2008年3月12日302,0160.1117%
第4次2008年9月11日51,4800.0190%
第5次2009年3月13日137,2800.0508%
第6次2009年9月29日265,9800.0984%
第7次2010年3月16日394,6800.1297%
合计429,394,346 

注:第1-6次解限当时总股本为270,347,072股,第7次解限当时总股本为304,311,834股。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为本次公司解除股份限售出具如下结论性意见: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国家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规定;

2、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违反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行为;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4、本次申请解除其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

综上,保荐机构认为: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东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的限售期限原截至日为2007年3月13日(含该日),截至本保荐意见出具之日,上述股东持有的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满足。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不适用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 是 √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 是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 是 √ 否;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 是 √不适用;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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