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证券代码:002287 公告编号:2010-029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0月26日上午10:00在公司北京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65,000,1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89.90%。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雷菊芳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审议并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选举雷菊芳、刘凯列、肖剑琴、边巴次仁、辛冬生、王志强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雷菊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65,000,100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选举刘凯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65,000,100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选举肖剑琴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65,000,100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4)选举边巴次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65,000,100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5)选举辛冬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65,000,100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6)选举王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65,000,100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选举叶祖光、马元驹、格桑索朗为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成员。
具体表决如下:
(1)选举叶祖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65,000,100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选举马元驹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65,000,100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3)选举格桑索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65,000,100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选举何维颖、杨孟龙、成培基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成员,与职工代表监事贾钰、巴桑卓玛组成第二届监事会。
具体表决如下:
(1)选举何维颖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65,000,100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选举杨孟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65,000,100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3)选举成培基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365,000,100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现将该提案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经修订内容--将原《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内容修订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药材收购加工;进出口贸易;贴膏剂、软膏剂、颗粒剂、丸剂、散剂开发生产。"
表决结果为:同意365,000,100股, 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北京天银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证券代码:002287 公告编号:2010-030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6日以现场方式在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10年10月1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雷菊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做出决议:
一、议案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雷菊芳女士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雷菊芳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确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七人:由董事长雷菊芳女士(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叶祖光先生、董事刘凯列先生、董事肖剑琴女士、董事辛冬生先生、董事边巴次仁先生、董事王志强先生构成;
审计委员会委员三人:由独立董事马元驹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叶祖光先生、董事刘凯列先生构成;
提名委员会委员三人:由独立董事叶祖光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马元驹先生、董事长雷菊芳女士构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五人:由独立董事马元驹先生(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叶祖光先生、独立董事格桑索朗先生、董事长雷菊芳女士、董事刘凯列先生构成。
以上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凯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雷菊芳女士提名,会议同意聘任刘凯列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刘凯列先生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10年10月11日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凯列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董事长雷菊芳女士提名,会议同意聘任刘凯列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刘凯列先生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10年10月11日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肖剑琴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刘凯列先生提名,会议同意聘任肖剑琴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肖剑琴女士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10年10月11日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陈维武先生为公司研发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刘凯列先生提名,会议同意聘任陈维武先生为公司研发总监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陈维武先生简历请详见附件。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曹焕丽女士为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刘凯列先生提名,会议同意聘任曹焕丽女士为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曹焕丽女士简历请详见附件。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志强先生为公司行政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刘凯列先生提名,会议同意聘任王志强先生为公司行政总监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王志强先生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10年10月11日披露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冯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雷菊芳女士提名,会议同意聘任冯平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冯平女士简历请详见附件。
冯平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64972881
传真:010-64987324
电子邮箱:qzzy@qzh.cn
联系地址:北京市北四环东路131号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五层523室
邮编:100101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阳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雷菊芳女士提名,会议同意聘任李阳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李阳先生简历请详见附件。
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就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相关人员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之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
2、相关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我们同意聘任刘凯列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肖剑琴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凯列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陈维武先生担任公司研发总监,聘任曹焕丽女士担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聘任王志强先生担任公司行政总监,聘任冯平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李阳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1、研发总监陈维武先生简历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72年1月生。北京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现任本公司研发总监。
陈维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和其他关联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2、人力资源总监曹焕丽女士简历
曹焕丽,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女,1972年2月生。兰州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毕业,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在甘肃省化工进出口公司项目部、人事部工作,现任本公司人力资源总监。
曹焕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和其他关联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3、董事会秘书冯平女士简历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女,1970 年9月生。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毕业,文学、法学双学士。曾任全国工商联农业产业商会秘书长,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冯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和其他关联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4、证券事务代表李阳先生简历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81年7月生。东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士。曾任帝贤针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德清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李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和其他关联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证券代码:002287 公告编号:2010-031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6日(星期二)以现场形式召开。公司于2010年10月1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为5人,实到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何维颖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何维颖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何维颖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职务,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何维颖女士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10年10月11日披露的《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