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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0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0-066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阳光房地产竞得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房地产")于2010年10月25日下午在参加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2010年第五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以人民币8,500万元竞得编号为"马宗地2010挂-07号"地块的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人民币58,450万元竞得编号为"马宗地2010挂(改)-08号"地块的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同日下午,阳光房地产与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榕马地挂合[2010]0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榕马地挂合[2010]08号),并根据"马宗地2010挂(改)-08号"地块竞买法律文件的其他要求与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发展中心签订《旺岐境片危旧房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旺岐境片危旧房改造项目安置房回迁协议书》。

  上述两块宗地的相关情况如下:

  1、宗地编号:马宗地2010挂-07号,宗地位置:快安31-1号地块(快安园区儒江大道东段北侧,原中建七局三公司、福州市物资贸易中心、华达石材公司部分用地),出让土地面积:23238平方米(合34.86亩),土地用途:商务办公用地,容积率:≤3.2,建设密度:≤2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00米,出让年限:商务办公用地40年。

  2、宗地编号:马宗地2010挂(改)-08号,宗地位置:马尾区旺岐境片(北至104国道,西至福马铁路,东至规划路,南至规划路),出让土地面积:77405平方米(合116.1亩,其中:A地块25.8亩,B地块14.5亩,C地块75.8亩),土地用途:商务办公用地,容积率:≤2.6,商业比例:15000平方米,建设密度:≤22%,绿地率:≥30%,建筑高度:20米≤H≤100米,20米≤H≤40米,出让年限: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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