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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0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张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张永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张秀娟

公司负责人张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永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秀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6,411,429,896.655,559,377,819.2315.3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778,029,314.63754,805,316.073.0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44941.40613.08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82,719,272.45-206.9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541-206.94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1,743,625.7428,592,075.1441.7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050.053341.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030.050644.9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050.053341.6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83433.7263增加0.759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81953.5395增加0.7972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97,013.95处置固定资产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382,000.00税收返还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36,453.6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436,013.3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53,560.46 
合计1,433,014.64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77,643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48,039,691人民币普通股
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37,928,318人民币普通股
夏细霞2,66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2,420,000人民币普通股
蔡进1,380,000人民币普通股
谢茜萍1,296,000人民币普通股
靳君1,280,000人民币普通股
哈尔滨铁路局齐齐哈尔铁路分局1,210,000人民币普通股
齐齐哈尔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210,000人民币普通股
赵鹏1,150,0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1、预付账款期末比期初减少46.96%,主要是由于分包工程结算及时,预付材料款减少所致。

2、短期借款期末比期初增加95.60%,主要是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二、合并利润表

1、营业收入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33.06%,营业成本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34.12%,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33.31%,所得税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31.15%,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工程施工项目及工作量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41.77%,基本每股收益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加41.61%,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公司开工的项目及工作量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导致收入增长迅速,同时固定成本变动不大所致。

3、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51.28%,主要是由于固定资产处置利得减少。

4、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96.67%,主要是由于本报告期较之上年同期没有发生安全事故赔偿支出。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本年度1-9月份比上年同期减少206.96%,主要是由于年初至今施工项目及工作量较之上年同期大幅增加,现金采购量激增并且本报告期公司支付的各项税费也有较大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本年度1-9月份比上年同期增加215.86%,主要是由于收到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本年度1-9月份比上年同期减少39.23%,主要是由于本期购入施工用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与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公司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4日签订了《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书》,拟将持有本公司30,940,07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76%)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到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该项股权划转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收购报告书(摘要)已于2009年5月6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2009年7月10日该股权划转事项得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国资产权【2009】498号),公司于2009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此次批准事项。由于此前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按照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减持方案减持本公司的股份,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在不得增持的期限内,所以中国证监会暂时没有受理该项股权划转事项。2010年5月,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新启动申请程序。2010年9月10日,中国证监会向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正式受理了该项股权划转申请。

中国证监会于2010年10月8日出具了《关于核准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告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349号)。本公司于10月15日公告了上述批复事项。本公司将协同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按照规定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在《公司章程》中公司对现金分红内容进行了具体规定: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可以采用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连续三年至少有一次现金红利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拟订,并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1)公司在该三年至少有一年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的利润;(2)公司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能够满足公司的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对于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情况,公司应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2010年6月24日,公司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上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9 年末总股本536,807,6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368,076.58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已于8月24日完成利润分配。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厚

201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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