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02版:要 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我要评报 | 我要订报 | 我来提问 | 我来出题 | 我要投稿

返回首页 证券时报网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新闻检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0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豁免政策引导国资加大中早期投资
钟仰浩

证券时报记者 钟仰浩

  昨日财政部等四部委正式发布豁免国有创投国有股转持的消息,引发了创投界强烈反响,他们认为豁免政策对国有资本从事创投事业增强了信心,将鼓励和引导国有创投机构加大对中早期项目的投资,促进我国创投事业的发展和科技创新目标的实现。

  去年6月,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出台国有股转持社保基金政策,按照规定,国有创投必须将所持部分国有股无偿划转到社保基金,该政策严重挫伤了国有创投从事创业投资的积极性。证券时报第一时间就此政策与创投业界进行了深入探讨,为创投界反映心声提供了重要的舆论支持,并表明了希望出台豁免政策支持国有资本从事创业投资事业的愿望。而在今年8月26日,证券时报独家披露了“创投国有股豁免政策获国务院批准”的消息,引起众多国有创投机构的关注,他们非常希望该政策早日正式出台。

  “我们一直等着豁免政策正式出台,可以说,国有股转持出台对力合创投等国有创投的负面影响太大了。”力合创投董事长冯冠平表示,“国有股转持政策出台后,力合创投第一个对政策表示异议,认为转持政策有许多不合理因素,政策考虑不全面,将会严重打击国有创投,我们深信豁免政策必然会出台。”

  冯冠平透露,力合创投所投项目基本都符合豁免政策的要求,他们将尽快按照财政部等部委的要求,启动豁免政策的申请工作和股份回拨的申请工作,并希望政策实施的可操作性比较强,不会有太多的行政障碍。他同时表示,力合创投将会进一步做好深圳高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角色,把更多的科技型企业推向资本市场。

  深圳创业投资同业公会秘书长王守仁参与了豁免政策的制定,他表示,创投业的发展符合十七届五中全会的精神,应当大力扶持。这项政策出台给国有资本,包括国有创投机构和国有企业从事创业投资事业注入了强心剂,有利于国有资本进一步支持国家自主创新事业的发展。

  深圳创东方创投董事长肖水龙表示,豁免政策出台是对过去政策的修正,让国有创投和民营创投同台竞争,符合公平的市场原则。他认为,国有创投是整个创投界必不可少的重要力量:一方面,在某些特殊行业,民营创投不允许进入,而国有创投能投资,这些行业需要国有创投的支持;另一方面,国有创投能立足长远,较多地投资中早期项目,能充当高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角色,有力地支持国家自主创新和产业转型。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声明 © 证券时报网 网站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