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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0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地产 公告编号:2010-31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刘绍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慕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文贤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9.302009.12.31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1,039,967,005.381,113,997,165.96-6.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733,098,886.31726,829,052.510.86%
股本(股)324,000,000.00324,00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26272.24330.86%
 2010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10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11,865,206.54-91.14%46,510,713.68-82.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337,659.57-96.64%6,269,833.80-91.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11,852,787.37-290.3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3452-290.4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41-96.66%0.0194-91.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41-96.66%0.0194-91.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18%-5.52%0.86%-9.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19%-5.52%0.88%-9.2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附注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92,252.62 
所得税影响额48,063.16 
合计-144,189.46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7,887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4,419,419人民币普通股
舒銮忠1,180,000人民币普通股
曾丽辉889,300人民币普通股
文焕述820,000人民币普通股
王敬海703,847人民币普通股
王永惠637,500人民币普通股
徐林610,000人民币普通股
郑学涛556,874人民币普通股
余爱武460,010人民币普通股
郭珠海454,889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6、年初至报告期末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433.81%,主要是报告期内退还中信公司合作订金所致;

17、年初至报告期末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452.32%,主要是报告期内购置运输工具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2010年8月25日,本公司与汕头市中海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中海公司同意向本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自2010年8月25日至2013年8月24日,借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报告日止,本公司已收中海公司借款1550万元。

3、2010年3月22日,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东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与平远县人民政府(以下称甲方)签订《城北金色华府小区扩建及周边市政公用设施开发项目合作协议》,合作开发平远县城城北地段商住小区及周边市政公用设施。根据该协议规定,乙方将出资收购二轻三厂资产及周边零星用地、建筑,并向甲方缴纳土地出让金及资产收购款1,208.9119万元,按甲方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投资兴建周边市政公用设施两园两路项目。根据规划设计,市政公用设施总造价约人民币2,500万元,除甲方负责投资的人民币1,500万元外,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2010年3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并同意宜华集团免于向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进展情况:公司已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审批,并于2010年4月15日收到证监会的受理通知书。目前相关方案正在审批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延长锁定期承诺:宜华集团承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36个月内不挂牌交易或转让;严格履行,报告期内未挂牌交易和转让。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大幅下降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万元)800.0010,029.00下降92.0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470.3095下降92.02%
业绩预告的说明 由于房地产建设周期的特点,公司在2010年度没有新的完工项目可结转收入,2010年度将可能出现利润下降的情况。

公司2010年度实际盈利情况以公司2010年度报告数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0年07月1日-2010年9月30日公司证券部电话沟通社会公共投资者公司的基本经营情况,未提供书面资料。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宜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绍生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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