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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0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454 证券简称:松芝股份 公告编号:3季报正文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陈福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9.302009.12.31增减幅度(%)
总资产(元)2,220,828,311.001,123,935,660.3497.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1,680,490,918.26460,706,300.98264.76%
股本(股)240,000,000.00180,000,000.0033.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7.002.56173.44%
 2010年7-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2010年1-9月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319,672,611.925.48%951,382,041.8253.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3,125,946.35-10.42%191,513,766.2858.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1,803,277.81-90.4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05-92.7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6-33.33%0.8019.4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6-33.33%0.8019.4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40%31.64%8.76%18.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74%29.21%4.99%18.4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附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9,985.4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4,896,237.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228,187.5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2,450.00 
所得税影响额-917,125.8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0.00 
合计5,194,863.18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1,753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俞镛5,857,008人民币普通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092,981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收益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607,789人民币普通股
图腾电子设备(昆山)有限公司1,471,876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1,307,007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104,234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487,410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B祥实业有限公司405,000人民币普通股
解树斌270,000人民币普通股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个险投连256,9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5_股本(股)_33.33%_ 上市发行新股

26_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_173.57%_ 主要为上市发行新股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承诺人承诺内容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发行时所作承诺股东1、公司控股股东陈福成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额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公司控股股东陈福成的关联股东元开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3、公司股东义兴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4、通过义兴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权的高级管理人员李兵、翟淑俊、纪安康、刘维华、监事刘荫如和骨干人员周顺生、张石英、朱宇晨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后,其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义兴投资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5、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为避免今后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福成作出承诺如下:“(1)除持有股份公司权益外,本人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股份公司营业执照上所列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2)在本人作为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事实改变之前,本人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自经营,合资经营和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从事与股份公司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自本函出具之日起,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为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止。(4)自本函出具之日起,本函及本函项下之声明、承诺和保证即不可撤销。”3;“在本人作为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将不发生占用股份公司资金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行为:A 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不要求且不会促使股份公司为其代垫费用,也不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B 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不会要求且不会促使股份公司通过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使用:(a) 有偿或无偿地拆借股份公司的资金给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使用;(b) 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c) 委托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d) 为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e) 代本人及/或本人关联方偿还债务。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50%以上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50.00%~~80.00%
预计2010年度业绩较2009年度增长50%~80%。
2009年度经营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51,800,042.32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根据前三季度市场的需求和现有四季度订单的情况,以及四季度市场需求持续放大的预期,包括公司在成本控制上取得成效。预计2010年度业绩比上年度增长50%~80%。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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