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庄文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友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浩荣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幅度(%) |
总资产(元) | 1,500,358,253.69 | 1,255,793,063.86 | 19.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583,888,605.13 | 509,039,007.81 | 14.70% |
股本(股) | 316,302,618.00 | 316,302,618.00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85 | 1.61 | 14.91% |
| 201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元) | 394,458,047.47 | 9.94% | 1,144,997,211.78 | 36.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784,573.33 | -18.30% | 74,849,597.32 | 119.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72,621,731.47 | -234.14%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55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0% | 0.24 | 118.1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0% | 0.24 | 118.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5% | -0.14% | 13.70% | 6.8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59% | 0.02% | -4.91% | -11.64%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19,885.35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551,483.75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1,526.90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01,245,684.33 | 处置子公司股权收益 |
所得税影响额 | -419,893.11 | -- |
合计 | 101,658,687.22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57,992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 | 21,354,081 | 人民币普通股 |
漳州公路交通实业总公司 | 10,276,18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 | 3,999,998 | 人民币普通股 |
福建省漳州建筑瓷厂 | 2,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曾明中 | 1,530,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云法 | 1,242,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卢其齐 | 1,010,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区群多 | 814,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郑金柱 | 793,507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翠华 | 645,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 存货较年初数增加的主要原因: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及汽贸库存增加所致;
3.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漳州公路交通实业总公司 | 持有的漳州发展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即2006 年7 月14 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漳州发展总数的比例在12 个月内不超过5%,在24 个月内不超过10% | 履行承诺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无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0年03月12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东方证券等证券公司地产研究 | 公司房地产开发情况 |
2010年03月16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国信证券 孙菲菲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庄文海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