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 邱醒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柳敏__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_刘丽华_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幅度(%) |
总资产(元) | 1,599,442,210.32 | 772,160,170.31 | 107.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350,536,018.91 | 297,172,968.68 | 354.46% |
股本(股) | 111,700,000.00 | 83,770,000.00 | 33.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2.09 | 3.55 | 240.56% |
| 201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元) | 213,302,986.03 | 55.31% | 575,366,903.12 | 58.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0,247,078.39 | 69.05% | 87,240,863.39 | 43.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58,945,160.08 | 233.08%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53 | 150.8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8 | 31.03% | 0.94 | 28.7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8 | 31.03% | 0.94 | 28.7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02% | -4.95% | 13.16% | -8.5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83% | -4.96% | 12.76% | -8.4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1,917.2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228,182.00 | |
所得税影响额 | 649,797.13 | |
合计 | 4,899,896.35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8,872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农业银行-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54,069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收益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00,55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99,90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876,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华宝兴业大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814,798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703,417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泰和证券投资基金 | 414,872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91,110 | 人民币普通股 |
民生证券-交行-民生金中宝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368,451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1、期末短期借款、长期借款较期初分别减少-80.88%、-94.74%,主要原因系本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短期借款,本公司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增资资金偿还项目专项借款。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233.08%,主要原因系销售收入增长影响。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发 行 前 全体股东 | 公司股东金宇星、柳敏、刘愚、伍晓慧、陈岚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流通和转让。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发行人任职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后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五十。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季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流通和转让。 | 严格履 行承诺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全体自然人股东;控股股东邱醒亚 | 公司控股股东邱醒亚承诺:若公司及子公司应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公司员工补缴2010年1月之前的住房公积金,或因未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本人将无条件承担相关费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醒亚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在本人作为兴森快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在公司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兴森快捷主营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将充分尊重兴森快捷的独立法人地位,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保证兴森快捷独立经营、自主决策;将善意履行作为兴森快捷大股东的义务,不利用大股东地位,促使兴森快捷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果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本人同意给予公司赔偿。 | 严格履 行承诺 |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50%以上 |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 50.00% | ~~ | 80.00% |
2009年度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7,712,237.50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进入三季度,电子行业总体增长势头相比上半年有趋缓迹象,PCB制造领域全行业产值季度环比增长预计持平或有小幅回落,但仍处于较高位。因为公司具备客户群多、分布行业广、研发需求受行业景气度影响波动较小的特点,三季度仍保持季度环比4%的增长,三季度销售收入继续创历史新高,同比去年增长幅度也达到55%。匹配着订单的持续增长,募投项目的产能释放也处于良好水平。我们预计公司业绩进一步提升的主要原因系销售收入同比增长所致;同时,随着募投项目产能平稳良好释放,规模放大后成本效应逐步体现,以及上半年原材料涨价对毛利率影响的逐步淡化、新员工培训基本完成,逐步正式投入正常工作产生效益,上市融资后带来财务费用减少等因素,都对整体利润率提升有正面影响。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醒亚
201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