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1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0月26日上午9:30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文枝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没有董事对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报告正文刊登于2010年10月28日出版的《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报刊上,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其中,
①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黄文枝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②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黄启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③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关锡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④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邓新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⑤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李家康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⑥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何伟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⑦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陈共荣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⑧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彭世尼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⑨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任磊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对此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陈共荣、彭世尼、任磊发表了独立意见: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推选黄文枝先生、邓新华先生、黄启均先生、关锡源先生、李家康先生、何伟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选陈共荣先生、彭世尼先生、任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以上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详见附件1。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其选举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董事会席位做出调整,董事会成员由8名增加至9名。章程修订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修订案》。
4、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0年11月27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刊登在2010年10月28日出版的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和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董事长签署并盖章的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3、经公司董事长与财务负责人签署的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特此公告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0月28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黄文枝先生: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中山市小榄镇机电设备厂、小榄镇康华五金厂厂长,1992年至今,任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具有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现兼任中山九洲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华帝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德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系广东省中山证券业协会第二届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
黄文枝为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山九洲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华帝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之一,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启均先生: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广东省中山市百德燃具有限公司及技术员、营销经理、中山华帝燃具有限公司营销副总经理、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等职务。系广东燃具协会理事、中山市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委员、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厨房卫生间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土木工程学科技学会燃气分会学术委会、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委员,荣获广东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及全国关爱员工的企业家称号。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兼总裁,兼任中山市华帝集成厨房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山炫能燃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山市正盟厨卫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山九洲实业有限公司监事、广东华帝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中山华帝取暖电器有限公司监事。
黄启均为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山九洲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华帝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之一,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关锡源先生:经济师职称,历任中山市小榄镇彩印厂技术员、经理,中山华帝燃具有限公司营销副总经理、董事,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中山九洲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华帝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山市华帝取暖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兼副总裁,兼任广东华帝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中山九洲实业有限公司监事、中山华帝取暖电器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粤华厨卫有限公司董事长。
关锡源为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山九洲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华帝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之一,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邓新华先生:经济师职称,历任中山市小榄镇机电设备厂业务经理、中山市九洲燃气具实业公司经理、中山华帝燃具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兼任中山九洲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广东华帝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邓新华为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山九洲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华帝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之一,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家康先生:经济师职称,历任中山市小榄镇机电设备厂技术员,小榄镇香料化工厂技术员、副厂长,中山华帝燃具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行政副总经理、董事,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中山华帝取暖电器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兼任广东华帝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中山九洲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中山市本华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山华帝取暖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家康为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山九洲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华帝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之一,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何伟坚先生: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中国农业银行珠海红旗支行职员、广东乐百氏集团有限公司营销总部总经理助理、广州分公司经理、广东分公司经理、华南大区总监、中山市联动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营销总监助理、热水器事业部总经理、国内营销事业部总经理、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品牌战略中心总经理,兼任中山市联动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何伟坚为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山市联动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代表,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陈共荣先生:会计学在职博士研究生。历任湖南财经学院教师、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职员、湖南财经学院副教授、湖南大学副教授等,具有多年的财务理论与实务、财务分析教学经验,曾多次荣获湖南财经学院优秀教师、湖南大学优秀教师、优秀硕士论文指导教师等,主编有《财务报表分析》等教材,并多次主持湖南省及财政部课题项目。现任湖南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陈共荣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彭世尼先生:工学博士。历任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助教、重庆建筑大学讲师、重庆大学副教授等职,其科研成果曾获重庆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主编或参编有《燃气安全技术》、《燃气输配》、《建筑设备工程概论》等多部教材,在城市燃气输配工程、安全工程、节能技术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现任重庆大学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四川华润万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彭世尼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任磊先生:金融学在职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粮油河北进出口公司职员、中国对外贸易开发总公司职员、中国国际航空集团财务公司副科长、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部门经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发展改革中心主力组员、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部副总监(主持工作)、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公司企业年金投管运营总监,具有多年证券、保险、基金公司从业经验,深谙公司财务管理、权益类资产投资及监控、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现任深圳友恒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任磊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2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0月26日上午9:30在公司办公楼四楼小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参加会议的监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和《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正文刊登于2010年10月28日出版的《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报刊上,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其中:
①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杨建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②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韦彩娇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③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黄致峰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公司最近2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代会推选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冼敏华、何志敏一同组建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认为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以上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资料详见附件1。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代表监事的选举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
二、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监事签署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10月28日
附件1:
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杨建辉先生:中国国籍,男,广东中山人,1955年2月出生,经济师职称。历任中山华帝燃具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生产部副总经理,杭州华盈厨卫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中山取暖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中山市华帝取暖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广东华帝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兼任中山九洲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杨建辉为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山九洲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华帝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之一,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韦彩娇女士:中国国籍,女,广东中山人,1976年10月出生,中专学历,历任今日集团人事资料管理员、中山海港管理有限公司出纳员、中山华帝燃具有限公司出纳员,现任中山九洲实业有限公司会计。
韦彩娇为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山九洲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代表,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致峰先生:中国国籍,男,广东中山人,1972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职称。历任大都会服饰公司副总经理,长青集团业务主管,中山市小榄镇城建发展总公司项目管理专员、人力资源部经理、现任中山市小榄镇城建发展总公司企管部经理。
黄志峰为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山市联动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代表,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冼敏华女士:中国国籍,女,广东中山人,1983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自2002年起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财务部开票结算科主管,现任公司财务中心财务部开票结算科科长。
冼敏华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何志敏女士:中国国籍,女,广东中山人,1974年10月出生,自1999年起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中山华帝燃具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员、会计主管,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主管,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现任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会计科科长。
何志敏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4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司董事会拟于2010年11月27日召开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的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1月27日(星期六)上午9:30,会期半天。
2、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06号长沙芙蓉国豪庭大酒店三楼水晶厅会议室
3、召集人: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11月23日(星期二)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
1.1.1选举黄文枝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选举黄启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3选举关锡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4选举邓新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5选举李家康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6选举何伟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
1.2.1选举陈共荣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选举彭世尼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选举任磊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选举杨建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2选举韦彩娇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3选举黄致峰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内容详见2010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中的《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持委托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人代表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方式或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11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3、登记地点: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 刚
电 话:0760-22139888转8611或8613
传 真:0760-22839256或0760-22839078(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0月28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 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以下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在相应的项目填写股份数额):
■
委托人签名: 委托单位名称(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书有效期限:2010年 月 日至2010年 月 日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公章。
附件2:
参会回执
致: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公司于2010年11月27日上午9:30举行的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证券帐户:
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2010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