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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0年10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卫才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柳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颜金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证券投资情况说明

  ■

  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0-027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卫才清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20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人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2010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

  二、以7人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该制度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三、以7人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制度》。该制度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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