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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0年10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告在境内和香港同步刊登。本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在境内刊登。本公告乃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的披露义务而公布。

  §1 重要提示

  1.1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季度报告。副董事长雷凡培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书面委托董事长侯为贵先生行使董事会会议表决权;副董事长谢伟良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书面委托董事董联波先生行使董事会会议表决权;董事殷一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书面委托董事史立荣先生行使董事会会议表决权;独立董事陈乃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魏炜先生行使董事会会议表决权。

  1.4本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本季度报告所载的财务资料乃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1.5本公司董事长侯为贵先生、财务总监韦在胜先生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石春茂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本集团(即“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2010年1-9月,国内市场方面,光纤宽带网络建设大规模开展,但运营商在移动网络投资上保持谨慎,本集团积极配合运营商各类网络建设需求,继续巩固自身市场份额,同时深化研发,不断探索新的市场机会;国际市场方面,全球电信设备投资开始恢复增长,但印度、欧盟等地区的贸易政策变化对设备商的收入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本集团发挥优势,聚焦于客户需求,继续保持销售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460.6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5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21%;基本每股收益为0.49元人民币。

  产品方面,本集团运营商网络收入同比下降2.58%,来自有线产品收入的增长抵消了无线产品收入下降带来的影响;终端产品收入同比增长30.53%,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于公司3G手机及数据卡产品销售带来的收入;电信软件系统、服务及其他类产品收入同比增长23.94%,主要是由于视讯、网络终端及服务类产品销售增长所致。

  展望第四季度,本集团将重点抓住新兴市场宽带化普及和发达国家市场网络升级、替换的机会,专注于客户需求,围绕降低运营成本、缓解网络压力及实现资源共享等几个方面进行产品研发和提供服务,同时,本集团将着力于内部费用控制及效率提升,将管理举措落实到位,继续推进本集团业务平稳持续发展。

  2.2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2.2.1本集团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

  注1: 本报告期公司实施了H股配售增发、“中兴ZXC1”认股权证行权以及2009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的总股本数由1,831,336,215股增加至2,866,731,684股。

  注2: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以期末总股本扣除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64,928,143股后的股数计算。上年度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以上年度期末总股本扣除当时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69,737,523股,并按公司实施2009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进行了重述后的股数计算。

  注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以期末总股本扣除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64,928,143股后的股数计算。并对2009年同期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按公司实施2009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进行了重述。

  注4: 本报告期公司实施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2009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进行了重述;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以期末总股本扣除尚未解锁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64,928,143股后的加权平均普通股股本计算。

  注5: 由于部分尚未解锁的本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额度分别在本报告期和2009年同期形成稀释性潜在普通股64,928,143股和31,464,915股,所以稀释每股收益在基本每股收益基础上考虑该因素进行计算,并对2009年同期稀释每股收益按公司实施2009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进行了重述。

  注6: 以上指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数据填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注: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2.2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2010年1-9月净利润及于2010年9月30日的股东权益完全一致。

  2.3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

  §3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约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2.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3.2.4.1 本公司报告期内H股配售增发情况

  本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根据该批复,本公司获准增发不超过58,294,978股H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本公司已于2010年1月21日配发与发行共58,294,800新H股,配售价每股45.0港元,承配人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配售筹集款项净额约为25.96亿港元。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0年1月14日及2010年1月22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3.2.4.2本公司已发行的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本公司于2010年2月1日支付分离交易可转债利息总额32,000,000元人民币(含税)。

  截至2010年2月12日交易时间结束,共计23,348,590份“中兴ZXC1”认股权证完成了行权,公司A股股本因此增加了21,523,441股,募集资金约为9.12亿元人民币。

  2010年3月23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以认股权证行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中兴ZXC1”认股权证行权募集资金912,464,758.64元人民币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以上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0年1月23日、2010年2月24日及2010年3月25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2.4.3本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正常执行中。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等情况请详见本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2010年半年度报告之重要事项部分。

  3.2.4.4报告期内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不存在向某一关联方购销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包括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及物业租赁,该等关联交易的价格都是经交易双方公平磋商和根据一般商业条款而制定,本集团向关联方采购交易价格不高于关联方向其他购买关联方同类产品数量相当的用户出售产品的价格,本集团向关联方租赁物业的价格不高于邻近地区同类物业市场租赁价格。此外,该等关联交易并不会对本集团利润形成负面影响,本集团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且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集团的独立性。

  报告期内,本集团具体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详见下表(对于关联方基本资料、其与本集团的关联关系、本集团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协议基本内容、各协议项下预计的2010年交易金额、进行关联交易对本集团的影响以及本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协议的审议情况等信息,请参见本公司分别于2007年4月19日、2008年10月24日、2009年4月24日、2009年10月28日及2010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联交易公告》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

  注1:此物业原租赁协议已于2010年4月17日到期。

  注2:2010年4月8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西安中兴新软件有限责任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中兴新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兴新签署《房地产转让合同》,购买中兴新拥有的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二路东侧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地上房屋及在建物,购买价格约为人民币15,290.04万元。上述《房地产转让合同》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本公司2007年4月18日与中兴新签订的《物业租赁合同》,自西安中兴新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兴新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合同》生效日起自动解除。(具体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0年4月9日发布的《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3.2.4.5关于欧盟委员会对本公司数据卡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的进展情况

  2010年9月1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开始对从中国进口的数据卡产品(又称无线宽域网络调制解调器,英文名: Wireless Wide Area Networking Modems)发起反补贴调查。该调查是继2010年6月30日欧盟委员会对中国数据卡产品发起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调查后的第三类调查。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公司于2010年9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欧盟委员会对中国数据卡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的公告》。

  目前,本公司已基本完成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调查相关问卷答卷的准备工作,并委托代理律师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了相关的抗辩意见。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事态进展,配合欧盟委员会进行调查,并积极采取所有的应对举措。

  3.2.4.6 报告期内重大诉讼事项情况

  本报告期,本集团无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以前年度发生的非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在报告期内印度某咨询公司纠纷案件进展如下:

  2005年8月,印度某咨询公司通过海外仲裁方式向本公司索偿顾问费、代理费及相关损害约171.4万美元。后该咨询公司又将索赔总额增加至约227万美元。 该案件于2008年7月25日至2008年7月28日在新加坡由国际商会仲裁院组建的仲裁庭对案件进行了仲裁,本公司出席了全部庭审。本报告期,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庭作出了最终裁决,指令本公司向该印度咨询公司支付各项补偿金共计132.3万美元。

  除以上事项,以前年度发生的非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在报告期内没有实质性进展。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3.1持股30%以上股东股份增持计划承诺事项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3.5.3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注1:套期保值衍生品投资指利用外汇远期进行的套期保值操作。

  3.6.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千元

  ■

  注1:合约种类按照衍生品投资目的和衍生品投资会计处理方式不同进行分类。

  注2:到期期限指截止2010年9月30日衍生品投资组合中各笔投资距离到期交割日的时间。

  3.7本季度报告分别以中文、英文编制,发生歧义时,以中文为准。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侯为贵

  201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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