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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0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0-069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康嘉房地产增资13000万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目前持有福州康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嘉”)100%的股权。为促进康嘉所开发的“阳光上城C组团”(阳光理想城三期)及“阳光假日广场”项目的建设进度,增强其项目开发的资金配套能力,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康嘉房地产增资13000万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康嘉增资人民币13,000万元。现将本次增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资概况

  1、增资金额

  本次增资前,康嘉的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3,000万元。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康嘉以货币资金方式增资13,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康嘉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人民币26,000万元。本次增资资金由本公司自筹解决。

  2、增资权限及期限

  本次增资金额未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63亿元的50%,本次增资事项属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本次增资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本次出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3、增资资金来源

  本公司自筹。

  二、本次增资目标公司康嘉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州康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闽候县上街镇丹宁顿小镇综合楼55号;注册资本:人民币1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何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建筑材料代购代销,物业管理。

  2、股东及股东的出资情况: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3,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出资方式为货币。

  3、财务状况:截至2010年6月30日,康嘉房地产总资产为16,982.47万元,负债为4,108.9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2,873.57万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为-6.94万元。

  4、康嘉土地获取情况:

  (1)项目名称:【阳光·上城C组团】(阳光理想城三期),项目用地面积25,8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4,081平方米。

  (2)项目名称:【阳光假日广场】(宗地2009—10号地块),项目土地面积为10,650平方米,合15.97亩,位于福州台江区西二环南路以东,长汀路北侧。土地用途:商务金融(办公)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40年。项目规划建筑容积率:4.1以下(含4.1),建筑密度:25%以下(含25%),建筑层数(建筑高度):100米(含100米)。

  三、本次增资的人员安排、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本次出资完成后,本公司仍持有福州康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次出资不涉及人员的安排,亦不涉及土地租赁和债务重组的事项,也不会导致本公司与关联人发生同业竞争。

  四、本次增资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本次增资目的

  本次对康嘉进行增资旨在推进项目的开发进度,增强项目开发的资金配套能力。

  2、本次增资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增资前,本公司持有康嘉100%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康嘉仍然系本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本次增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福州康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0年中期审计报告;

  3、福州康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0-07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北京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为公司开展业务做准备,本公司和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房地产”)拟各自出资4000万元和1000万元共同在北京市设立全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北京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实业”)。现将本次出资成立北京实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成立子公司的概况

  1、本次公司出资设立北京实业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阳光城集团北京实业有限公司(已经取得名称预先核准,最终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

  (3)股东及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0%,出资方式为货币;

  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出资方式为货币。

  以上出资依照章程约定两年内到资,其中首期出资各20%即1000万元,本公司首期出资800万元 ,阳光房地产出资200万元。

  (4)经营范围:依该公司章程约定。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出资在本公司总裁批准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批准,本次出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出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出资事项由本公司和阳光房地产在成立的北京实业章程中作出约定,故无需签定对外投资合同(出资合同)。

  三、本次出资的人员安排

  本次出资完成后,本公司将直接持有北京实业80%的股权,并通过全资子公司阳光房地产持有北京实业20%的股权,北京实业为本公司合并财务会计报告单位。本次出资不涉及人员的安排。

  四、本次出资设立子公司的目的、资金来源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出资目的

  为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为公司在北京市开展业务做准备。

  2、资金来源

  本次出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3、本次出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资由本公司自有资金投入,且出资设立的子公司为本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出资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阳光城集团北京实业有限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0-07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山西太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为公司开展业务做准备,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山西太原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授权经营班子办理设立登记手续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由本公司和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房地产”)拟各自出资8000万元和2000万元共同在山西省太原市设立全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山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公司”)。现将本次出资成立山西公司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成立子公司的概况

  1、本次公司出资设立的山西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阳光城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已经取得名称预先核准,最终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

  (3)股东及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8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0%,出资方式为货币;

  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出资方式为货币。

  以上出资依照章程约定两年内到资,其中首期出资各20%即2000万元,本公司首期出资1600万元 ,阳光房地产出资400万元。

  (4)经营范围:依该公司章程约定。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出资在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出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落实及办理设立山西公司的登记手续。

  二、出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出资事项由本公司和阳光房地产在成立山西公司的章程中作出约定,故无需签定对外投资合同(出资合同)。

  三、本次出资的人员安排

  本次出资完成后,本公司将直接持有山西公司80%的股权,并通过全资子公司阳光房地产持有山西公司20%的股权,山西公司为本公司合并财务会计报告单位。本次出资不涉及人员的安排。

  四、本次出资设立子公司的目的、资金来源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出资目的

  为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为公司在山西省太原市及其周边区域开展业务做准备。

  2、资金来源

  本次出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3、本次出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资由本公司自有资金投入,且出资设立的子公司为本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出资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阳光城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0-067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发出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10月21日以电话、专人递送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参与表决的情况

  公司董事11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11人。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及会议形成的决议,董事对各项议案审议的情况和有关董事反对或弃权的理由

  1、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予公告。

  2、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康嘉房地产增资13000万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0-069号公告。

  3、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在山西太原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授权经营班子办理设立登记手续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0-070号公告。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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