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李福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春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启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简要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全球经济复苏、中国经济企稳回升的机遇,克服了上半年啤酒行业因全国大范围低温造成的行业增长速度放缓的不利因素,不断深化市场结构、品牌结构、产品结构调整,着力加强品牌建设,实现了持续、稳定、良性发展。
一至三季度公司共销售啤酒399万千升,加上受托经营企业共销售啤酒417.5万千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895,633万元,同比增长8.10%;实现利润102,329万元,同比增长18.38 %;实现净利润71,156万元,同比增长26.11 %。各项经济指标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继续保持了收入增长快于销量增长、利润增长快于收入增长的良好发展态势。
1、优势市场继续良性发展,新兴市场取得快速增长
公司目前拥有北京、广西、内蒙古、福建、湖北五大优势竞争区,特别是在北京、广西、内蒙古三个市场上有绝对的优势地位,其中在北京和广西的市场占有率达到了85%以上,在内蒙古的市场占有率达到73%左右。前三季度,几个优势市场继续保持了良性发展,啤酒销售量继续提高,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巩固。广东、新疆、四川、山西等新兴市场实现了快速增长。
1-9月,广西市场完成销量78 万千升,同比增长10.42%;内蒙市场完成销量47万千升,同比增长6.82%;广东市场完成销量34万千升,同比增长36%;新疆市场完成销量8万千升,同比增长216.70%;四川市场完成销量8.8万千升,同比增长78%;山西市场完成销量5.8万千升,同比增长26%。北京市场7-9月销量增长6%。
2、积极进行产品结构调整,着力发展中高档啤酒
燕京是中国清爽型啤酒的代表,在中国啤酒行业内第一家推出清爽型啤酒。公司在全面提高产品质量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地区特点和消费场所、消费者需求结构的不断变化,着力发展中高档啤酒,引导消费时尚,提高了公司产品的盈利能力。
3、坚持“1+3”品牌战略,品牌价值稳步提高
公司深入推进“1+3”品牌发展战略,着力提升“燕京”主品牌在公司全国市场上的影响力和主导作用,实现了“燕京”、“漓泉”、“惠泉”、“雪鹿”四大品牌集中度稳步提高。报告期内,公司四大品牌产量合计371万千升,同比增长6%,占啤酒总销量的93%,其中“燕京”牌啤酒销量250万千升,同比增长10%,占总销量的63%。
2010年,经北京名牌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公司品牌总价值为245.23亿元,其中“燕京”品牌价值达到168.33亿元,“漓泉”品牌价值36.90亿元,“惠泉”品牌价值26.72亿元,“雪鹿”品牌价值13.28亿元。
4、顺利完成可转换公司债券融资发行工作
公司2010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顺利完成,对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提高盈利水平、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现实的重要意义。
2.2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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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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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证券代码:000729 公告编号:2010-033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7日以书面文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应参加董事15人,实际参加15人,分别为:李福成、戴永全、李秉骥、丁广学、赵晓东、王启林、赵春香、杨怀民、张海峰、杨毅、朱武祥、李树藩、李中根、莫湘筠、陈英丽。会议以传真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请见2010 年10 月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告;《2010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修改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杜绝内幕交易、操纵股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法制、自律意识,维护资本市场"三公"原则,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4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修改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同意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修改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