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0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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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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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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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年8月26日至201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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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
(1)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2)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4) 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90%-95%,其中投资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90%;
(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9)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0)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1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果法律法规对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2.本基金的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80%,同期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5.14%。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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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对在同一个交易系统中交易的组合,启用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无。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三季度宏观经济运行相对平稳,工业增加值等宏观同比数据在连续多月回落之后于三季度开始出现回升,虽然通胀同比数据仍在高位,但随着季节性因素的减弱,环比增长压力已有所减轻,三季度汽车、工程机械、地产等重点行业数据好于预期。随着宏观数据逐渐企稳,投资者对经济二次回落预期有所减缓,市场开始逐步修复由二季度过于悲观的经济和政策预期所导致的过度反应。与此同时,市场估值结构远离平衡似乎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惯性趋势,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及政策退出主线的市场结构分化仍在三季度进一步延续。上证指数最终季度涨幅10.73%,沪深300指数同期涨幅14.53%。作为标准型指数基金,沪深300指数基金三季度基金净值跟随基准指数出现一定幅度的上涨。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892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4.21%,同期基准指数收益率为13.79%,年化跟踪误差0.97%,在合同规定的控制范围之内。
4.4.3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整体来看,决定经济运行方向的仍是经济基本面的中长期趋势,而这一趋势不会因为经济数据短期反复产生方向性的变化。结构上看,消费的平稳增长以及外需的逐渐恢复将成为带动经济进一步复苏的重要推动因素,经济正逐渐步入一个增长更为平稳以及结构更为均衡的区间。基于微观经济实体良好的基本面、前瞻性的调控政策以及后续可以进一步释放的内需空间,我们对国内经济中长期的增长前景依然维持相对乐观的判断,企业盈利稳步增长的趋势将进一步延续,市场的趋势和结构特征将逐步反映经济及企业基本面逐渐转好的过程。股指期货及融资融券等金融创新对市场产生的影响正在逐渐显现,在多层次金融工具逐渐深化的过程中, 相信结构性因素将逐渐取代系统性因素成为影响市场走势的主要因素。
作为被动投资的基金产品,沪深300指数基金将继续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以严格控制基金相对目标指数的跟踪偏离为投资目标,追求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期望本基金为投资者分享中国证券市场蓝筹股未来长期稳定的增长提供良好的投资机会。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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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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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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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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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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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积极投资部分仅持有以上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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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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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仅持有以上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8.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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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8.5.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8.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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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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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备查文件目录
7.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核准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4.《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7.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7.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