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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0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栋建设系列报道(三)
为融资铺路 国栋建设资产被低估
建 业

证券时报记者 建 业

  为扫清公司融资的“绊脚石”,国栋建设(600321)采取了系列措施解决与控股股东之间有关房地产业务的瓜葛,但在处理过程中,国栋建设的一桩关联交易似乎存在明显的资产低估问题。

  6月29日,国栋建设与控股股东四川国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整体出租协议,为避免在租赁业务上的同业竞争,从7月1日起国栋建设将位于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77号国信大厦共计1.52万平方米整体出租给国栋集团, 合同价格为450万元,以后租赁价格随市场情况调整。公开资料显示,国栋建设于2003年4月27日,以5420万元拍得国信大厦包括第一、第七至第十五层等部分房产。

  根据国栋建设的公告计算,公司将上述房产出租给国栋集团的价格约为每月每平方米24.6元。公开资料显示,国信大厦位于成都市核心地区天府广场西南角,距离天府广场不超过300米。国信大厦物业公司一位负责租售业务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国信大厦七层以下非装修单位月租金约为50元/平方米、装修房约为60元/平方米;七层及以上属于另一个业主,月租金约为50元/平方米。”

  显然,国栋建设租给国栋集团的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格,折价超过50%。对于这种明显低估的情况,国栋建设董秘曾莉告诉记者:“在做定向增发的过程中,我们希望尽量避免与大股东的同业竞争,所以才决定将国信大厦出租给大股东。在定价方面,自公司购入国信大厦后,与物业公司的关系一直不好,因此出租率不高。出租给国栋集团之前,国栋建设名下的部分国信大厦资产只有三分之一的面积在出租,没有出租的部分,转租给大股东时有一定折价。”

  按公司说法,出租率不高是折价的主要原因,但据记者现场调查,国信大厦的出租率并不低。目前该大厦七层以下几乎已全部租出,七层以上也无法提供较大面积的出租单位,最大可出租面积略超100平方米,而国信大厦单层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通过刻意压低这笔关联交易的数额,国栋建设可以绕开董事会,并规避召开董事会而产生的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国栋建设关联交易制度,公司关联交易总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由董事会做出决议批准,同时,公司由董事会批准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以国栋建设2009年末净资产约为11.9亿元计算,0.5%对应约600万元。如果按照国信大厦上述资产的租赁市价计算,此次转租总价应在900万元以上。对此,分析人士表示,国栋建设为逃避董事会审议和信息披露义务,有可能故意将地产折价租赁给国栋集团。(本系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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