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使用时间从2010年4月28日起到2010年10月27日止(详见公司于2010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10年10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