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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0年10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 2010-021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0年10月27日,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在济南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职工代表认真审议,选举王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王波先生简历附后),任期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王波简历

王波,男,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职称。曾任山东九阳小家电有限公司采购部总监、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审计监察部总监。王波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力鸿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0.49%的股份,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王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2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0月27日上午09:30在济南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名,代表股份571,287,4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8%。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副董事长黄淑玲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会议选举通过王旭宁、黄淑玲、姜广勇、崔建华、杨宁宁、焦树阁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姓 名所得票数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王旭宁570,081,05099.79%
黄淑玲570,081,05099.79%
姜广勇570,081,05099.79%
崔建华570,081,05099.79%
杨宁宁570,081,05099.79%
焦树阁570,081,05099.79%

2、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会议选举通过Ying,Wu(吴鹰)、刘洪渭、张守文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姓 名所得票数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Ying,Wu(吴鹰)571,287,477100%
刘洪渭571,287,477100%
张守文571,287,477100%

3、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该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会议选举通过朱泽春、许发刚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表决结果如下:

姓 名所得票数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朱泽春571,287,477100%
许发刚571,287,477100%

4、会议审议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71,287,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林琳律师、陈玮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九阳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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